刘森乐(音),女,53岁,家住成都市新都区桂林村一组。2003年4月5日下午刘森乐和几个老年朋友一起在成都市新都区新桂湖公园游玩、散步时,被新都公安局及610一伙非法抓捕。当时被抓的还有5人。新都公安局及610诬陷他们是“非法集会”,并企图强迫他们放弃大法修炼。因不放弃修炼,刘森乐被强行拘留15天。4月22日下午拘留期满后,又被新都610邪恶之徒送往新津洗脑班继续迫害。在洗脑班,她受到各种毒打、折磨。最后恶人看她不行了,还要逼她家属交1000元罚款才放人。5月23日,她由当地书记的爱人及另外两个人一同接回,回来时赤着脚,全身疼痛,头部发肿,胸部青紫,腹部肿大,嘴里还吐着白沫,整天用手按着腹部。回家三天后,于5月26日上午含冤去世。
事后恶人为了逃避罪责,对她家属进行威逼利诱,封锁消息,对外造谣说刘森乐是“自杀”,又叫法医鉴定刘森乐是所谓“脑溢血而死”。
附有关电话:
成都市新都区政法委:028-83972591
成都市新都区公安局:028-83972293
成都市新津县政法委:028-82522377
政法委书记:杨世章;委副书记:李福祥(前任公安局长)
成都市新津县公安局:028-82512595
公安局副局长:陈建清;
公安局1科科长:徐长安;1科副科长:彭素权
书记:杨世章;委副书记:李福祥(前任公安局长)
成都市新都区610办公室:028-83993610
转载自明慧网 2003-6-20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