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国际人权组织就法轮功学员的权利发表新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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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慕尼黑星期5,6月20日

警察按照中国领事馆的愿望禁止示威者打横幅

慕尼黑的中国领事馆代表中国当局,对涉及其“脸面”的事情显然非常敏感。曾因下面这样一件事就招来了中国领事姚亚珍的抗议:6月1日达赖喇嘛在州府慕尼黑市的奥林匹亚中心作演讲,该市最高市长克里斯蒂安.乌德走上讲台,与达赖喇嘛稍有友好交谈,当时两人谁也没有批评中国政府什么。

慕尼黑的市长保证,以后不能让其他人规定他该与谁谈话。希望慕尼黑的警察也有这样的民主意识。

慕尼黑的法论功修炼者报告:

“星期五和星期六我们在慕尼黑的中国领事馆前示威。示威的主题是控告前中国国家领导人江泽民群体灭绝罪、侵犯人权罪。正是在这个主题下,慕尼黑的市政厅于2003年6月18日发出了批准示威的通知。

我们展开了两个条幅,上面分别写着请您支持控告江泽民在中国进行群体灭绝(德语)调查中国迫害法论功的国际组织已经成立。江泽民和其同伙在美国已被控群体灭绝罪(中文)。

领事馆的工作人员吴先生因此报告了警察局42(PL42),警方如是说。他认为这两个横幅是侮辱性的,要求拿走。PL42警察局的赖特先生指示 以后不能再展示这两个横幅。

一个示威者通过在场的两个警察,请求与赖特先生对话。而他们告诉她,说赖特不想和她谈话。在我们的要求下警察给了我们书面的指示并在上面签了字。这样我们就收起了横幅。

第二天,星期六,2003年6月21日赖特先生开着一辆普通民用汽车前来与两个执勤的警察谈话。我们再次试图与他和那两位警察对话。但是禁令没有收回。因为适值周末,慕尼黑的行政法庭也没有找到人。

示威的时间原定为星期四到星期六,现在必须延长,以便使表明主题的条幅得以展示。

我们感到我们受德国宪法保护的表达言论的自由受到了限制。我们认为这个横幅的内容不构成侮辱。如果说我们的信息让中领馆有什么“恼怒”的话,那就让他们看看在中国那些受迫害遭屠戮的人和他们的亲属所受的痛苦吧。

江泽民在美国因群体灭绝罪受指控这是事实。传达这个事实不可能构成侮辱。我们认为有义务向人们特别是中国人讲清领事馆要干什么。我们说明已经成立了一个调查迫害法轮功的国际组织,这同样也不构成侮辱。”

人权国际社会慕尼黑工作组发言人约根.铁拉克认为,过去的几年中已经有多起用行政手段侵犯言论和示威自由的事件发生,而且这种情况还在继续:“在柏林和德累斯顿有证人说,2002年4月江泽民来访时德国警察直接在中国官员的指挥下行动”。

铁拉克还提醒注意1999年1月21日慕尼黑行政法院关于1995年江泽民来访的决定。当时按照巴伐利亚州政府的指示,警察用音乐盖过示威者的声音,动用车辆把人权组织的人挡在视线外。法庭认为几年后对此做出判决的意义就在于要为以后树立一个尺度。铁拉克说:“现在慕尼黑的警察应该明智地顾及这个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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