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中旬恶警们强迫大法弟子进行加时的超体力劳动。为抗议迫害,大法弟子们拒绝出工,恶警们用暴力方式强迫复工。李淑敏被恶警多根电棍同时电击,直到惨死。死时双目不闭,遍体青紫,脑后一片伤痕。然而有关单位出示的“死亡证明书”上竟荒唐的写着“猝死”!中华字典对“猝死”的注释是:“医学上指不是由于暴力而是由于体内潜在的进行性疾病引起的突然死亡”。试问一个身体非常健康的人被打的遍体鳞伤怎能用“猝死”代替!
据目击者说:当时恶警提审两个大法弟子,一个被恶警连电带打遍体鳞伤不省人事,苏醒后放弃了抗议,被送回监室;另一个就是李淑敏,当场被打死。
相关报导:《大法弟子李淑敏被天津板桥劳教所虐杀》
转载自明慧网 20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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