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硕士毕业生何坚被市公安局一处恶警劫持并被迫害至生命垂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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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03年6月22-23左右,武汉大法弟子何坚再次被武汉市公安局一处绑架,恶警试图对他强加罪名“利用电视、广播破坏……”。何坚全部否认恶警的指控。目前他的身体状况极差,被多名警察看管在武汉市结核病医院。据悉,他目前的状况是:严重肺结核,3级穿孔,已下了病危通知。何坚的父母被要求负担全部的费用。在这种经济与精神的压力下,两位老人的身体也已不行了。

附:何坚本人在此之前自述的被迫害的经历

我的经历

我叫何坚,1976年生,现住在武汉。我1993年进入武汉大学,1997年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市场营销专业硕士研究生。1997年因为我身体不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由于在极短时间内,我的身体状况获得了完全的好转和康复,从此我就一直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中国本来并没有干涉人们炼习法轮功,直到1999年7月21日,江××突然直接由中央电视台发布了对法轮大法的禁令。这对于无数象我这样由炼功受益的法轮大法修炼者而言,是无法理解和不可接受的;因此同年7月底,我依据中国宪法赋予人民的信访权利,到北京上访。然而我的这种合法行为却受到了我所在学校的激烈反对;随后不久,武汉大学的有关人员便赶到北京,试图和我的父母一起来说服我放弃上访的想法。经过了大约一个多月,我的家人在学校的强大压力下,终于强行将我带回武汉。回来后,武汉大学为了让我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不停的找我谈话,不停的以打电话、谈话等各种形式来骚扰我和我的家人。最后武汉大学保卫处于1999年10月30号的下午六点半以收看新闻联播的名义将我骗去非法限制在他们的办公场所,他们要求我放弃炼功和上访这些本来是公民基本权利,并且要我对此做出保证。他们采用轮流谈话,不让我休息,并且一再威胁我如果不做出保证,便马上拘捕我。

由于对江××对于法轮大法的无理禁止和诬蔑迫害的愤慨,由于清楚自己对法轮大法的真理信仰不能也不应该受到政府这种强制高压下的压迫,我于2000年1月份到北京国务院信访办为法轮大法受到不公正对待而上访。当时我还是武汉大学的一名在校研究生,然而仅仅因为我为法轮大法上访,便被武汉公安从国务院信访办押往武汉市驻京办事处,随后又被押送回武汉。回来后,武汉大学保卫处将我非法(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拘禁在学校内招待所中长达一星期之久,并且还要我负担这期间的一切费用;他们又试图让我做出所谓放弃权利的保证,被我拒绝。在这期间他们又不断地给我父母施加压力,并且威胁说要将我开除、拘捕等等来逼迫我父母给我做思想工作。在没达到他们的目的时,他们就将我送往武汉市第一行政拘留所拘留了15天。出来后,公安又强行对我处以所谓的监视居住;同时校方并没有放弃让我改变信仰的努力,他们又强迫我接受了许多教授的所谓“帮教”:强迫我在规定的时间一定要与他们指定的教授谈话,试图来改变我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尽管这种强制改变思想的做法是徒劳的,但是校方仍然坚持这么做,直到我于2000年7月份硕士毕业。由于我一直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所以校方直到我毕业都不发给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一直到我8月底即将前往深圳工作,校方才将证书发给我。当然在这期间校方和派出所一直都没停止对我家里的骚扰。

2000年8月份,我来到深圳康佳电子有限公司工作;在这里虽然摆脱了校方的骚扰,但是法轮大法修炼者在中国的整体状况却越来越严峻,不但不能在公开场合谈论、洪法和炼功,而且越来越多的修炼者因为上访等合法行为而受到包括拘留、劳教、判刑、暴力惩罚以及经济惩罚等各种形式的迫害。同时包括广大中国人民在内的全世界人民都受到中共宣传媒介对法轮大法不负责任、流氓式的诽谤和诬蔑的污染。而这一切是任何一个有正义感和良知的人所不能容忍的;因此我作为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大概在2000年10月份中,又前往北京天安门广场打“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当时我被广场上大批的公安和武警围住,拳打脚踢,并且未经任何手续马上将我送行石景山看守所拘留。在此期间,我采用绝食方式以示对这种无理迫害的抗议。最后,按照他们的内部政策,我又一次被武汉公安非法拘捕回武汉市。这时当我被送往武汉市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时,我已经整整7天7夜未进任何食物或水。在我绝食的期间公安部门没作出任何反应,甚至在我绝食到第六天时他们还用手铐将我铐在火车的栏杆上整整一夜。鉴于我当时的生命状况非常危险,测不到血压,看守所不敢接收,将我又退回派出所关押;由于害怕承担责任,在我绝食进行到第8天时,公安局以取保候审的形式,释放我回家。

2001年5月15日,武汉市公安局将我拘捕,指控我从事法轮功宣传活动;并以此将我非法劳教一年半。在何湾劳教所中,法轮功学员几乎没有任何权利。我在这里既不能够炼功也不能看任何关于我们法轮功的资料,也不能够与法轮功学员进行任何交谈,甚至不能起身活动或者与非法轮功学员交谈。管教强迫与我进行所谓的交流而不让我休息;并且还强迫我进行高强度的劳动。伙食非常差,而且还限制我们法轮功学员购买食物;当我拒绝劳动时,他们还强迫我长时间罚站。管教指使劳教所中的其他劳教人员对我们进行谩骂和殴打;他们还伙同一些专门的转化者来做思想工作。在这里几乎没有任何人权,并且还要经受长期的精神折磨和肉体摧残。当我在这里绝食时,他们直接指使一个既没有合法行医资格又没有执法资格的医生强行进行插管灌食。

明慧的有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8/53032p.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5/26048p.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7/26181p.html

有关电话:

武汉市公安局---http://www.whtelecom.com/new/phone/telephone.asp
武汉市医院---http://www.whtelecom.com/new/phone/telephone.asp

武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处:027-82615405/82615406
武汉市公安局总机:027-85864400
武汉市公安局一处(问总机)
武汉市公安局七处(问总机)
武汉市公安局七处二所(问总机)
武汉卷烟厂电话:027-84872610
武汉市何湾劳教所严管班电话:027-85601024
武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处 线索举报电话:027-82615405
武汉市公安局投诉电话: 027-85395555;局长专线:027-85876666;
举报电话:027-85396666

武汉大学办公电话 ---http://www.whu.edu.cn/cn/xxyz/telnumber.htm
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电话号码---http://www2.hust.edu.cn/phone/result.asp


转载自明慧网 200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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