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利用职务上的权力支持1989年屠杀学生的暴行,因为政府使用武力驱散和平民主集会的人群,据说有上千名无辜学生死亡。从那时起,江泽民开始专制独裁管理中国,他的双手沾满了无辜中国人的鲜血。相反地,1992年法轮功在民间传开,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来自于中国北方一个简朴的家庭,在两年传功的期间,李老师行迹遍及了中国每一个角落,总共举办了52期,每期9天的传授课程。法轮功对于改善健康及品格方面是十分有效的,免费而且简单易学,因为这些原因,法轮功迅速传遍中国,得到中国人深深的敬仰。
另一方面,江泽民利用手上的权力镇压法轮功,他无法容忍法轮功获得中国人尊敬及广大的推崇,早在1996年江泽民就已经开始禁止国内销售法轮功书籍,在当时,法轮功是最畅销的书。
这些年,修炼法轮功的人越来越多,估计1999年当时在中国有多达1亿人修炼。
中国政府高层很多官员也在研读法轮功的书,这也是众所皆知的。在1999年之前,中国总理朱熔基公开宣布他会试着解决法轮功学员炼功点的问题及干扰,也因此他后来受到一些责备。
然而,在1999年七月二十日,没有任何证据及理由,中国独裁者江泽民因为嫉妒及一己私欲下令禁止法轮功。他很清楚法轮功学员没有做过任何不对的事,所以他立刻开始采用一波波的宣传,透过媒体诬陷法轮功,把一项接着一项的罪名加诸于法轮功学员。实际上这是在栽赃法轮功,以便发动可能摧残上亿无辜生命的迫害。
在这场迫害中,江泽民个人对于人权的罪行实在是太多,无法一一述及,下列十项罪行是「人权流氓」江泽民直接犯罪的罪状:
- 供给资金支持1989年天安门广场血腥镇压的暴行,以攫取中国领导人的地位。
- 掩盖SARS爆发的疫情欺骗全世界,造成中国及全世界更多的伤亡。
- 教唆可耻且非法的迫害,监禁数以百万计的法轮功学员。
- 成立不合法的「610办公室」,这个机构的授权凌驾中国政府所有机构之上,特别是迫害法轮功。
- 耗用中国四分之一财源,对法轮功学员斩草除根。
- 透过中国操控的媒体,在中国散播对法轮功仇恨的宣传。
- 非法监禁外国公民,例如美国公民李祥春。
- 创建洗脑中心及滥用精神治疗,用以打击法轮功学员意志。
- 采用谋略要求外国政府保持缄默,比如外交压力,政治诱因以 及贸易协定等等。
- 图谋在中国以外的自由国家犯罪。
这些罪行是江泽民的直接犯罪,他应该要为此负责,当前美国正在审理他涉及的群体灭绝罪,我们希望每一个人都来审判他-审判江泽民。
(英文版:http://www.clearharmony.net/articles/200307/139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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