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12日,我踏上火车进京为法轮功上访,向信访办反映了自己的修炼体会和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可是,信访办勾结公安局把我绑架到北京一个派出所,之后把我劫持到葫芦岛公安局住京办事处,10月16日,我被关进葫芦岛南票区“三所”,被非法搜身、不许我炼功、不许我学法,打骂、体罚,整整折磨我45天,之后,我被非法劳教二年,送到葫芦岛市劳动教养院迫害,因为不放弃信仰又被加期三个月。葫芦岛市劳动教养院恶警刘佳文曾叫嚣说:“不管配不配合,绝不绝食都要加期。”
1999年11月30日中午,我被绑架到教养院,在管教科,恶警张国胜等人将我衣服全部扒光进行搜身。进新收大队号内,再一次由“四防”搜行李,新收大队就是入院队,归管教科管理,一般被严管人员也关在这里。刚到新收大队由于我总是笑呵呵的,被“四防”王乐打了一个嘴巴,王乐还恶狠狠地说:“你挺爱笑啊,你知道这是啥地方”。
1999年12月2日上午,我和陈德文(绥中葛家乡人,男,57岁,乡电管站电工)被分到教养院劳动一大队,强迫我们学习攻击大法的书报、录像、电视新闻和其它材料,不学就强迫我们撅着、罚在走廊站着、打、电棍电、跑步,威胁、恐吓等这样的事经常发生。对于我受到的迫害,仅举几例说明:
①一天,恶警郭爱民叫犹大给我们坚定的学员念攻击大法的报纸等,我们不听,郭爱民就叫我们到走廊里站着,一站就是几天,有时晚上站到就寝,每天站8-9个小时,腿都站肿了,被罚站的有:张璇,苏洪涛,陈德文,高文志。
②一天,史教导员叫我们读攻击大法的资料,我们不读,就强迫我们跑步25圈,第二天跑30圈(30圈,4000米左右),手里还拿着1米左右长的竹竿赶着。回来后给我们发诽谤大法资料,我们不要,恶警史某就强迫我们撅着,陈德文不撅就硬按他,用竹竿抽,竹竿都抽断了。被折磨的人有:张璇,陈德文,刘永辉,荣海军,苏洪涛等。
③一天晚上,“四防”组长王贵清以叫我们背劳教守则为名叫我们撅着,并用笤帚打刘永辉和荣海军的头部、肩部等,笤帚都打碎了,就再用鞋打荣海军和刘永辉的脸。刘永辉撅着的时候王贵清用木床板打其腰部(板长90厘米,宽13厘米左右,厚为2厘米左右)。刘永辉、荣海军的脸都被打得破肿,第二天我们看到刘永辉吐痰时痰里带血丝,腰受伤,长时间不能正常活动。事后王贵青说:“这是队长的意思,郭干事叫干的:给他们点压力。”这次受迫害的有:张璇,陈德文,刘永辉,荣海军,裴广斌,苏洪涛,庞明远。(注:以上①-③为2000年5月份以前的事情,哪一天的日期记不清了)。
2000年5月30日上午9点左右,我和陈德文,苏洪涛,劳动二大队的王茁,姚彦会,王洪廷共计六人被带到新收大队,让我们在新收大队教室前横站一排(听说办“强制转化学习班”)。恶警张国胜,佟永利带着“四防”刘亮、刘强、王涛、史××、张××、李树学等人强迫我们读诽谤大法的书。张国胜第一个问我:读不读?我说:不读。张国胜上来就是几个嘴巴,又问:读不读?我说:不读。张国胜又给我几个嘴巴。再问我还是不读,就把我拽出来打嘴巴、用拳头打腮部、前胸、胸口(打胸口打得喘不上气来,等缓上气来再打)、还用脚踢。打得他手上都是血,叫站在旁边的“四防”打半盆水洗手后把水泼到我的脸上,这时把其他人也都拽出来打,当时我和陈德文挨着,把我打倒了,把我拽起来,又把他打倒了,我们又一起站起来,打了一阵子,这时恶警张国胜把几个“四防”叫到一起分配任务,并说:“我赋予你们权利。”说完走了。史××接着用拳头打我的腮部、掌砍脖子、胸部,一边打一边炫耀说:“在家练过,我掌可劈砖。”还说:“牙咋不掉呢,他这牙长的真结实。”刘强打苏洪涛,刘亮、王涛打王茁和姚彦会,强迫我们跪拖布杆(腊木杆),两人跪一根,不时的还拳打脚踢,陈德文不跪把他拽走迫害。张国胜用脚踹,拧了一下拖布杆,顿时我膝部巨痛难忍,至今伤疤可见,2个月的时间下楼膝部疼痛支撑不住。恶警佟永利拿电棍不时的在每个人头部电几下,几个“四防”分别把王茁拽到大屋、姚彦会被拽到另一大屋、我被拽到库房、苏洪涛留在教室进行迫害。强迫我象俯卧撑的低式,得做平,肚子不能着地,一边用拖布杆打。这时四防史××把法律书打开叫我读,我说:“不读。”(因为这本书里面有攻击法轮功内容)。又强迫我继续跪着,打我(凶手有刘强、王涛、刘亮)、桥式撅着(两手着地,身子弓起来,两手与两脚的距离比较远,这样两脚就抓不住地,向后滑,很累,很难受的整人方法),身体已经精疲力尽了,说话也没劲了,有时王涛、刘亮叫我站起来当沙袋一样打组合拳,耍戏着玩。晚上8点左右,喝得满脸通红的张国胜进号时看到我说:“你怎样,读不读?”我说:“不读”。他说:“跪着,跪到12点。”这次我被打得左臂疼痛难忍,不能过肩,腮部被打烂,吐的是血和肉,吃饭张不开嘴,头、脸被打得变了形,肿得很大,胸部打得20cm×30cm一片青紫,腰部严重损伤。
6月1日下午3时左右,姚彦会被打昏,昏迷14.5小时,恶警用电棍电都没有反应,不省人事,恶警不管、也不抢救。半夜在法轮功学员的催促下,“四防”赵富军背他下楼,恶警佟永利跟着坐车去医院检查(他一直不歇劲地折磨法轮功学员)。
以后我们每天被罚坐在水泥地上,两腿伸直,两手放到膝盖上,腰挺直,一天坐8小时,一坐就是两个月,恶徒还时常被踢打(后期打人的还有冯三、四防组长王殿臣)。
2000年7月1日成立专门迫害法轮功大队(分住三个大屋,为三个中队),把我们关到严管中队,门口挂着“严管严教室”的牌子,这里约16人,中队长是张国柱。在严管期间,我们每天8小时坐在地板铺边上不许动。“四防”高爱国等打骂是常事,我们的腿都坐得肿胀很粗,站起来时,筋都很疼。严管严教室当时受迫害的有张璇、苏洪涛、王茁、姚彦会、王洪廷、杨将威、裴广斌、庞明远、刘永辉、荣海军、刘全旺、S立忠。恶警为刘国华(大队长)、张国柱、刘海厚、丁文学、范××;”四防”有高爱国、支立国、支博、曹帅。
2000年12月1日,副院长姚闯带队把我们带到劳教楼东侧队长办公室,电棍充电等待。下午恶警刘国华带领一帮恶警手提电棍和录音进入西侧号内,当时东侧号内约有2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打、被电迫害几天了。刘国华说:“谁不听站起来。”当时就有十多人站起来,有张璇、赵连新、陈德文、刘全旺、李学民、何凤华、赵国辉等,被手带背铐,推拽到辅助楼分别进行毒打、电棍电、鞋底打脸嘴、皮带抽。我和陈德文在一个屋,几个恶警迫害我们,一个恶警电陈德文,张国胜用两根电棍电我的脖子、头部、肩和后背,之后又去电陈德文,又一个恶警接着电我一阵,恶警李剑过来拿鞋底抽我的嘴,这时恶警张国柱拿电棍一边过来一边说:“听说你挺有钢”,夹着脖子开始电,又电了阵子。一顿迫害之后把我们几个人拖到一个大屋子,我被打得右胸,右肩不能用力,只能轻轻呼吸,否则胸部疼痛难忍,脖子只能前伸不能后仰,后仰时支撑不住头,左耳唇被棍击穿,耳朵、嘴、脖子流淌着S水。2个月左右时一按胸部还有压痛,伤好后右胸上部有一块骨头略高;赵连新被打得头肿得象西瓜,两眼成一条细线,眼底充血,看人时得用手扒开看,嘴唇打成四瓣向外翻淌着血水,无法进食,脖子、脸上的电击伤淌着S水,面目皆非无法辨认,真是惨不忍睹;李学民、何凤华、陈德文、刘全旺他们都被打得头肿得很大,耳朵,脖子,嘴流淌着S水。这天参与的恶警有副院长姚闯、刘国华、张国胜、张国柱、王胜利、郭爱民、李剑、刘海厚、丁文学、范××,李××。
以后每天的下午2点左右,把我们分别一个一个的拽到另外的屋里用电棍电击迫害一次,一共连续了四天,用电棍少则二根,多则5-6根。一边电一边问我听不听?我说:不听。问:为什么不听?我说:“攻击大法、骂老师的我都不听”。问:“能不能遵守院规院纪,能不能做到”。我说:“不能”。问:“连院规院纪都不遵守吗”?我说:“遵守院规院纪不和决裂一样了吗?”(因为院规院纪中有《法轮功六不准》和认罪认错等字样,这和正常的公民应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不一样的,我们没有犯什么罪,无辜的关押是在剥夺我们人身自由,是对人权的践踏,是对我们生命迫害,这一切都是强加的,非法的,是在犯罪)。他们就再电。四天后不电了(其中何凤华电了五天),每天都是俩俩铐在一起不得活动,晚上12点才许睡觉,有的干警叫早点睡觉时,刘国华看到说:“谁叫他们睡的,得到12点睡”。一天晚上,值班恶警王××污辱大法与师父时,赵连新正告他不要这样说,他就狠踢坐在地上的赵连新的胸部。我们时常遭到恶警的刁难,打骂和踢踹。第十二天陈德文、何凤华、赵连新不佩戴教养院发的教养员的牌子,几个恶警从背后猛踹陈德文,踢赵连新、何凤华,又把何凤华拽到别的屋里电,何凤华被电晕。这天把我们都从辅助二楼送回大队,在这之后何凤华也被送回,共计十二天,我们被电了四天(其中何凤华被电了五天,第十二天电何凤华的恶警有王胜利、张国胜、郭爱民、丁文学)。
教养院一楼东、西两侧均关押着坚定的大法学员,约有一个月左右每天晚上学法,中午发正念之后多数人炼功,早上、晚上也有部分人炼功,但时常受到干扰。2001年11月27日晚上,东侧号内学员10余人正在学法,“四防”组长郭春江叫“四防”叶庆斌在屋里放收音机,郭春江把教室的电视机放到最大音量来干扰我们学法,我当时善意地叫叶庆斌把收音机的声音放小一点,他不听,我们就一起背经文。恶警刘佳文、谢博、刘海厚、孟指导员等和“四防”郭春江、叶庆斌、钱立忠、还有新收的普教进来,把我们10个人分到两个大屋,1号房5人,3号房5人,我们继续坚持学法炼功。第二天(11月28日)我们开始绝食抵制迫害,西侧学员也陆陆续续绝食,共计20余人。教养院也做了迫害准备,增加了二十左右个“四防”,值班警察增多。11月30日晚上,3号房学法炼功时受到恶警及“四防”的阻拦,葫芦岛市防暴大队全副武装前来镇压(听说是市长下命以暴力事件处理),一些学员被防暴大队带走(情况不详,听说有8人左右,其中有杨将威、任晓北、于成文等。后来听说有几名同修被判了刑),一部分被留在教养院迫害。当时我被铐上了反铐,一楼东西两侧号内都有,我在东侧,一个一个被拖出去毒打、电棍电。恶警谢博、“四防”把我带往值班办公室(东侧南面队长办公室),准备施以酷刑时。把我弄到屋里,他们还继续迫害我,张国胜把我往地上按时,我昏了过去,这期间血流到脖领、前胸、地上许多,它们才住手。这时张国胜说:“就你这样的好了以后还得收拾你”。市医院120急救中心来人把我头上的伤口缝合,缝了6针,之后抬回号里(3号房)躺在床上,双手铐在床的两侧,由四防郭春江、叶庆斌、钱立忠等看着。这次除了防爆大队之外,参与的恶警有张国胜、谢博、王胜利、宋忠天(管教科的)、王大柱(院医)、丁文学等法轮队的队长,还有其它大队的队长十多人(叫不上名);四防有郭春江,叶庆斌,钱立忠等20几人。
2001年12月2日开始,恶警给我强制灌食,郭春江用竹筷子把我嘴唇扒开,叶庆斌,钱立忠捏着鼻子,有人按腿从坏牙向里灌,连呛代吐灌了五遍,恶警是刘佳文。12月3日上午,孟教导员指使郭春江把嘴唇扒开,钱立忠捏鼻子,叶庆斌灌食,几个按腿,也是连吐代呛,恶警孟教导员一看说:“别灌了”。叫两个普教把我架到三楼老残队,躺在床上,两手用手铐铐在床的角铁上。院医王大柱给我插鼻管,以后由“四防”李晓林和另一“四防”用注射器向里注食。大约12月7-8日,在王大柱的指使下,“四防”陈文斌把我左手用手铐铐在床的左上角角铁下边的圆管床腿上,头和肩垫起一块床板(板长同床宽,板宽约15M,厚2M左右),手臂、肩此时成向后掰状,造成左臂失去知觉,四天后将左手扣在左侧床角铁上,李晓林把我右手扣在右床角铁上,两脚用衬裤绑在床上,把腰部,腿部的床板拆掉,大约10天左右向我胃里打酒,还说:“你们炼功的不是怕酒吗?给你们打酒,功都没了,看你们还炼什么”。第一次打的是啤酒,王大柱说:“给你们一人打一罐”。当时室里绝食的还有吕大为。第二次打的是白酒,我说:“我有酒精过敏史。”王大柱说:“你说过敏就过敏哪?”我说“你可以问,我家那的人很多都知道”。王大柱说:“给他打”。我说:“你们各位都记住,如果我过敏出什么事,将来有你们说话的时候。”结果还是打了。当时在场的有王大柱(院医)、四防李晓林、吕大为(法轮功学员,当时也在绝食)、郭俊伟(法轮功学员)等十人左右。第三次打的还是白酒,造成我过敏,身上起小红点,奇痒难忍,呼吸憋闷,被铐在床上苦不堪言。40-50天时,身上还有脱皮的地方,受刺激就发红,起小点刺痒的难受。从2001年11月28日-12月28日,我绝食30天,他们以“有病”为名放了我。
我这次被迫害之后两眼看东西模糊不清,回家四天后才正常;左肩、臂铐的50天左右还活动不自如,期间不能搬重物和上举动作;腰部疼痛,运动不能自如,不能承重物(注:几次的迫害对我腰的损伤很重,以前干一天的活身体都不觉累,即使累了一夜就缓过来);消化机能尚未完全恢复,有时胃痛,肚子胀大有压痛;失眠,睡觉少。
以上是我二年多被迫害的主要经过。恶警们执法犯法,公然践踏法律,践踏人权,搞株连,残暴而野蛮,欺骗善良,这是邪恶的败类对法轮大法、对大法弟子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他们剥夺了我的人身自由,人格受到污辱,身心受到迫害,还对我生命、身体健康造成威胁,使家庭遭受不幸,妻子整天担惊受怕,常常哭泣,多么希望丈夫在身边壮胆。爸爸是好人,孩子用眼泪盼父亲免受迫害,柔弱的心灵饱受创伤。老父由于上火,眼睛动了手术,经济上蒙受损失,使原来收入不高的生活雪上加霜,难以维持,这都是江××一手造成的。江××的暴虐给中国民众和人类的生存带来威胁,因为它打击的是人类的本性,希望各界民众都行动起来,积极投入到道义法庭、人心法庭、人间法庭对江××的审判。
后记:2001年12月28日,张璇回家后在单位上了一段班,由于恶警的不断骚扰被迫流离失所。2002年12月左右张璇在锦州被绑架,现在被非法关押在锦州教养院。
注:本文主人公张璇,男,45岁,南票矿务局设计所预算助理工程师。家住南票矿务局S甲住宅30号点式楼103室。
转载自明慧网 200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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