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号2003/04:16
瑞典国会议员西西利亚•维克斯德姆(人民党)在此向代理外交部长彦•卡尔森提出有关外国使领馆遵守瑞典基本法律的问题。
不久前,中国驻哥德堡的领事被法轮功运动报了警。他们认为中国驻哥德堡的领事做了超出其职权范围允许的事。法轮功学员每周在地方电台播放节目。中国领事通过与地方电台的台长和“体育和协会管理委员会”的副主席联系,企图阻止该节目的播放和切断给地方电台的经费。外国的代表当然可以积极地参与我们的社会活动,但是,他们必须尊重我们瑞典的基本法律。
部长准备采取什么措施使中国的领事尊重我们包括言论自由的基本法律?
原文见:http://www.riksdagen.se/debatt/fragor/fraga.asp?rm=0304&nr=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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