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午夜,门打开了,进来两个喝得醉醺醺的恶警,嘴里说着不干不净的污蔑大法的话,并逼着我承认参加x教活动。它们看我不配合,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给我上刑。一个恶警把我两个胳膊拧到后背脖颈上,然后把两只手铐在一起。这种刑罚叫“越王背剑”,能使胳膊致残。我只觉得两只胳膊拧得象折了一样疼痛,接着恶警又从外面拎来几个啤酒瓶子,把残剩的啤酒洒在我身上,把一个啤酒瓶子使劲往我背铐的背上塞,接着又塞第二个。我说:“你这么折磨我,不怕遭报应吗?”它恶狠狠地说;“对你们法轮功的人就是比对杀人犯还狠!”接着另一个恶警说:“我就不怕报应,我不相信有报应。再给她塞一个!”它们边塞边上下搓动,第三个实在塞不进去了,还不罢休,就把铐子使劲向后脑上抬。这时我一阵恶心,头剧痛,眼前一黑,摔倒在地上……
后来它们又给我安了个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关押了我两个月之久。同时被非法关押的有好几个无辜被迫害的老年大法弟子,有的用的刑罚是背拷、吊起来悬梁、上绳等。
恶警们不但在肉体上迫害折磨大法弟子,在精神上摧残大法弟子,强迫看污蔑大法的电视、录象,不许睡觉等等;在经济上,强逼大法弟子家属交罚金1000-5000元,如果不交,就不放人。这就是大陆公安执行的邪恶之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和“打死算白打,打死算自杀”的邪恶密令。
四年来,无数大法弟子遭受非人的迫害,被非法判刑,被非法劳教,严重地侵犯了人权,公然践踏中国《宪法》。在此我作为一个大法修炼者,一个通过修炼大法的受益者,向全世界人民说一句:“法轮大法好!”希望更多的世人明白真相,能够被救度,提早结束这场邪恶荒唐的镇压,把人间首恶江泽民送上正义的审判台。
明慧网 200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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