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清华大学修炼法轮功的师生中,已有1人被迫害致死,至少18人被非法判刑,至少18人被非法劳教,更多学生和教职工被强制休学、退学、停职、非法拘禁和洗脑,流离失所。
负责王为宇案子的检察官:张东清(音),女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电话:010-65061291
王为宇简介:男,30岁,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96级博士生。曾获优良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和飞利浦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曾担任班长、团支书、科协副主席、精仪系团委副书记、97级本科生辅导员等职务。清华大学本科毕业后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99年9月和10月两次因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被清华派出所非法扣押,被体罚罚蹲4~5个小时,并被威逼讯问至深夜。后被迫休学长达四个多月,2000年6月再次被休学。2000年7月22日在天安门与他人交谈被警察无理拘留一周,2000年下半年,被迫离开学校流离失所,2002年8月在其打工的公司上班期间被国安特务秘密绑架。
明慧网 200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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