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 赵明在“江泽民群体灭绝罪”听证会上的发言(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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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我是爱尔兰都柏林三圣学院的学生。由于修炼法轮功,遭到中国江罗一伙流氓政府的迫害。我在北京团河劳教所被折磨了近两年的时间。在爱尔兰政府及人民的大力帮助下,我于去年被释放且回到爱尔兰。

酷刑

我在劳教所内遭受到极为残酷的折磨。他们主要的酷刑方法包括剥夺睡眠、毒打、长时间蹲踞及使用高压电的电棍电击。这些酷刑手段我都遭遇到了。有一次警卫教唆十名罪犯对我大打出手,使我两个星期都无法行走。另一次则是五名警察用六根电棍同时电我全身。我也常常被剥夺睡眠。2000年时,警察唆使罪犯监视我,如果我睡着了,他们会踢我或一直推我直到我醒来为止。这样,头两天我几乎没办法睡觉。接下来的两周内,他们只准我坐在一张小椅子上睡约一到两小时,我也遭受长时间蹲姿酷刑,我被强迫一天蹲踞十小时,我的下肢和腿几乎失去知觉,至今我的下肢仍旧麻木没有知觉。

对人类良知的迫害

我想告诉每个人的是:法轮功在中国遭到的迫害完全是对精神信仰的迫害。我们并没有做任何非法的事。警察用尽所有的酷刑手段就是为了迫使我们放弃信仰,这完全违反人权、中国法律及国际法律。

多人迫害致死

至今已获得证实,法轮功学员遭到迫害致死的案件已超过八百多件,在死亡名单上有我的四位朋友,他们分别是电信工程师,银行职员,医生及大学讲师。他们都非常年轻,也都是受过高等教育、守法的人,但他们却被迫害致死。而且死亡人数每天还在不断的增加当中。

国家恐怖主义

我想要作证的是,这场迫害并非是一个宗教问题或公安的个人犯行,而是一个国家恐怖主义,并且是前国家主席江泽民教唆的恶行。当我在中国被捕时,我被送到不同的城市、不同的拘留中心、劳教所,甚至戒毒所,他们执行最高当局的命令全力迫害我们,但我并未做任何违法的事。

结论

对于发生在中国的事真的是血淋淋的残害人群事件,我现在是不同国家的控告案件的原告,指控前国家主席江泽民所犯下的残害人群罪及酷刑罪。在爱尔兰,我们也正在和律师商讨有关控告江泽民的案件。身为亲身经历迫害的受害者,我可以作证江泽民犯下的残害人群罪的邪恶程度更甚于希特勒的罪行。江泽民发起的这场迫害已经持续四年了。我们必须竭尽所能地阻止江更深入的屠杀迫害。在任何一个国家的不公义也就是全球的不公平,阻止这场迫害屠杀是全全球人民的责任!

(英文版:http://www.clearharmony.net/articles/200311/16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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