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两年前一个同修对我说,她家开的小商店,经常有过期的方便面,扔掉太可惜,自己又吃不完,问我嫌不嫌是过期的,想不想要一点儿?我说可以,不过得先问问丈夫同不同意。没想到丈夫张口就说:“过期了怕什么,总比扔掉要好,免得浪费。”
不久,在一次大法活动中,同修真的给我带来了一箱方便面。当时很匆忙,也没来得及仔细看看就把方便面收了过来。
那次活动住的地方离火车站很远。活动结束后,一个同修开车送我到火车站去。装车的时候,同修看我大包小包的行李,就说:“以后参加活动要不带这么多东西,你就修好了。”我一愣,心想:他是这么看我的。不过从这个角度看问题也有他的道理。不管怎么样这次一定不能象以前那样,谁要说我两句,我马上就为自己辩解,所以我就没说话。同修看我默不作声,以为我没有悟懂他的意思,就在卸车的时候又认真地重复了他的话:“什么时候出门,你不再是大包小包的,你就修好了。” 我想了想,让他了解实情、消除误解,对他以后全面看问题也有好处,就回答说:“这箱方便面是过期的,同修吃不完送给我了。这个大包里装的是衣服和鞋,是同修穿不了的,送给我,这样就不用花钱买衣服穿了,省下钱来好买大法的资料。”同修恍然大悟,急忙说:“原来是这么回事,我以为是你的心放不下呢。对不起!对不起!”
几个小时后,下了火车。丈夫和孩子都高兴地到火车站来接我。回家的路上,知道他们还没吃饭,饿着肚子等我回来做晚饭。女儿抱怨说,这几天爸爸什么也不给她做,老给她吃炒鸡蛋,她都吃不去去了。到了家,我赶紧放下行李拿出方便面煮了起来。十分钟后全家人就围在桌旁吃起热腾腾的面条汤了。看着他们俩人吃得津津有味、连头都不肯抬起来的样子,我鼻子一酸,眼泪差一点儿掉了下来。我们大法弟子每次参加正法活动都很辛苦,家里的亲人和孩子也跟着受苦。可转念又一想:没有江氏流氓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我们能安心修炼,也用不着四处奔波讲什么真象了。参加正法活动是我做得最正的事。再说女儿也是个修炼的人,吃点儿苦也没有什么不好。我的心很快就平静了下来。于是,我笑着说:“怎么样,过期的方便面是不是也挺好吃的?扔掉是不是太可惜了?!”女儿和丈夫抬起头来连连表示赞同地说:“好吃!好吃!根本吃不出来是过期的。”
几天后,我又做了一次方便面。在打开包装时,我无意发现,出厂时间是当年的年初,到期时间是2003年年底。我心里一惊,连忙打起电话告诉同修,方便面他们给错了,这一箱是还没到期的。不想同修在电话的另外一头不紧不慢地说:“没拿错,是故意的!”我说:“要知道没过期,我就不要了。一箱方便面要值好多钱呢!”同修笑着说:“这是我丈夫(未修炼)的决定,他要感谢你上次推我到日内瓦去参加大法活动(此同修是个残疾人,靠轮椅活动)。”我赶紧说:“同修之间这点事算什么?再说也不是我一个人推的呀!”“我丈夫说,他一个男子汉推起轮椅都很费劲,推一天都会满头大汗的,何况你一个女同胞,一下推了好几天。他要谢谢你,你替他推了我好几天。送礼要送最好的,所以他选了一箱最好吃的,质量最好的,而且是刚进的货给你,你就放心地收下吧!”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是好,道过谢之后就放下了电话。一方面我为同修的丈夫这么支持她参加讲真相、揭露邪恶的活动感到高兴,另一方面为我自己干事粗心大意而感到歉意。
前两天参加在柏林举办的法会,一个偶然的契机,使我想起了那箱方便面的故事。时间已经不知不觉过去两年多了,但还是写了出来,希望能对人们了解大法弟子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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