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世界人权日在即,倡以「人权立国」的台湾政府从十二月初起展开「世界人权日系列活动」,内容包罗万象,包括人权文物展、人权影展、人权博览会以及展现台湾与国际人权接轨决心的国际学术研讨会,其中备受瞩目的为12月10日总统府人权谘询小组副总召集人陈隆志博士所主持之「人权开讲座谈会」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Roundtable: Rights for All. All for Rights)。该座谈会邀请了「国际人权联盟」主席史考特?赫顿博士(Dr. Scott Horton, President of International League for Human Rights)及知名的美国国际法学专家、美国休士顿大学法学基金会教授乔敦.包斯特博士(Dr. Jordan J. Paust)发表演说。
赫顿主席及包斯特博士分别就战俘的人权待遇、台湾人民自决权和国际人权法落实于各国国内法等议题发表其观点,并和与会者分享其国际人权实践经验,内容生动平实。在发表演说后,赫顿主席和包斯特博士与全球公审江泽民律师小组台湾发言人朱婉琪律师会晤。朱律师首先对于包斯特博士给予法轮功学员人权的支持表示感谢,并简要的说明台湾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乙案的法律依据,包斯特博士表示理解并向朱律师确认台湾是一个民间信仰丰沛的国家,对于法轮功及其他的信仰是尊重的。另一方面,赫顿主席则欣然接受朱律师致赠的2003年法轮功人权报告、听取朱律师说明法轮功被迫害的情况,还当场表示他知道中国政府在纽约竟然利用 其政治力(political muscle and authority)操纵媒体对于法轮功及创始人进行污蔑,摇头说真是不可置信。包斯顿博士则在一旁向赫顿主席补充说明「这都是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所为」,并对同样从事人权努力的朱律师表达感佩。
在讲座询答中,「台湾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之人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苏友辰律师发言,向这两位知名的国际人权工作者及学者说明法轮功目前在全球展开国际人权诉讼,台湾的法轮功学员也向台湾法院递状控告,另外,对于台湾加入海牙「国际刑事法庭」请教他们的意见。朱律师则询问两位专家:中共及美国都不是「国际刑事法庭」的会员国,如果这些国家犯下了罗马规约所制定之灭绝种族罪(Genocide)、反人类罪或战争罪,像「国际刑事法庭」这样的国际人权机制将如何有效地发挥作用。赫顿主席及包斯顿博士意见一致地表达,虽然很多国家促使美国签署罗马规约,但是很尴尬(embarrassing)的是,美国始终不为所动,而中共依然人权败坏,对于美国就灭绝种族罪和反人类罪的国内法规定的不足表示遗憾,说明这是一个人权现实,亟待改善。座谈会中发言及讨论十分热烈。
台湾近年来积极地参与国际人权事务,起草保障台湾人民人权的基本人权法草案,展现了与国际人权标准并驾齐驱的企图心,与中共人权纪录的继续败坏及颟顸,形成台海两岸明显的对比,尤其在法轮功的人权议题上,台湾政府,包括副总统及北高市长在内多次公开说明中共迫害法轮功而台湾尊重信仰自由的对比。这个对比值得全球华人理性省思,进而发挥道德勇气和正义感共同制止江泽民对于法轮功学员的人权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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