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亲爱的(姓名略)
感谢您在11月21日有关人权日的来信。
对于您关注中国法轮功学员受迫害之事,我深有同感,也赞同联合国和它的主要成员国应该采取更多的行动,来突显这件事情,并对中国当局施压,以停止他们可耻的行径。
我认为让北京赢得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权的决定,也应该用来作为制止迫害的手段,因为它可能已被中国当作是对他们政府在追求人权或其他方面等政策的一个肯定。我认为事实并非如此。赢得奥运主办权、奥运会的顺利进行以及其他国家的全力参与,这些仍应取决于中国人权纪录显示有明显的改善。
我很乐见这封信被运用在任何您所从事,而与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有关的活动中。
致上我最好的祝愿
诚挚地
(签名略)
* * *
Here is the article in English language:
http://en.clearharmony.net/articles/a16595-article.html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