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当地民众揭露胶州市张家屯洗脑班的血腥暴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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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三十六条规定有信仰的自由;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章义务和纪律”规定,人民警察“不得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不得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让我们用这些法律对照一下张家屯洗脑班,您会发现这里是长期打着伪善的幌子,干着违法犯罪的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白公馆”、“渣滓洞”,是实行江泽民的“名誉上搞垮、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灭绝政策的邪恶之徒的为所欲为,是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假、恶、斗”本质在这里的大暴露。

从张家屯中心大街往北通向天台寺村的路上,在道路西侧,有一个十几间平房的独立院。这本是废弃的原张家屯乡民政所,现在终日大门紧闭,门前没有任何标志牌。就在这个连当地民众都搞不明白是在干什么的院子里,自2000年7月以来,胶州市610办公室违背宪法规定,追随江泽民之流,在这里私设了一个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监狱。他们先后在这里关押、摧残过至少300余名大法弟子。他们心里非常明白:此举违法,为了掩人耳目,对外称学习班。

张家屯洗脑班正门

世人啊,你可曾见过这样的学习班?大门房门都上锁,墙上还有铁丝网,门窗用钢筋封闭,房门装上报警器,警察、保安加狼狗;

世人啊,你可曾见过这样的学习班?大法弟子被绑架进入这个黑窝时,内裤带、腰带全被掳去,不用手提裤子,裤子就掉下去。关押大法弟子的房间里,放着几块木粉板,这就是大法弟子的“床”。2003年1月开始,木粉板被恶徒撤走,大法弟子只能睡在水泥地上。一年四季,每间房都有一扇门的玻璃被取掉,冬天滴水成冰、夏天蚊虫成群涌入。每人每顿饭一个二两重的小馒头,一根咸罗卜条,一碗半开不开的水。吃、喝、尿、睡都在里面。就是这样的“生活”,每人每天竟被强迫交纳50元的所谓“生活费”,还有多人被敲诈勒索3000元至数万元不等;

世人啊,你可曾见过这样的学习班?当你走近洗脑班所在地原张家屯乡民政所,特别是夜幕降临以后,那恶警的嚎叫与法轮功学员的惨叫掺杂在一起,令人毛骨悚然。恶警、保安为了乞得一口残汤剩饭,丧尽天良的把法轮功学员往死里整。

2000年10月,政法委书记,胶州市610办公室主任刘学东组织读诬蔑法轮佛法的报纸。刘问一学员:报纸上说的是什么?学员说:一派胡言。一句真话惹恼了刘学东,当即用小绳将这位学员五花大绑的捆了起来。这年冬天的一个晚上,天气特冷,就因为学员宋守华在屋里说话,刘学东就火冒三丈,命令保安将他铐在树上,整整冻了三个小时。

张家屯洗脑班一角

后来洗脑班换了头目,由刘学东换成王强。王强比刘学东心更黑手更很。酒醉后行凶是他的犯罪行为之一。2001年夏天他们将女学员张铃和男学员徐衍忠铐在床腿上,恶徒孙展、陆涛、王涛用棍子专打他俩的小腿和脚背。脚背肿胀流血了还不罢手,又将他俩带到院子里铐在树上打。因为叫声很大,恶警薛义滨怕外人听见(做贼心虚),又将男学员拖到屋里毒打,边打边骂师父、骂大法。女学员高泗云、赵月珍被连续折磨了四天,李翠花被打了十一天十一夜,打得不能走路。

王强手下有一批肯为其卖命的爪牙,它们是:薛义滨(科长)、刘敬刚(副科长)、许××(副科长)、陆涛(保安)、张明显(保安)、江品洋(保安)、孙展(保安)、王涛、刑某(保安)、于风娇(女保安)、徐凤丽(女保安)等。在一点点利益的驱使下,它们已经完全丧失了职业道德和人的良知、理性,盲目地追随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干着伤天害理的勾当,充当了江氏集团手中打人的棍子。

在大门紧闭的张家屯洗脑班“魔窟”里,恶徒们对着一群祥和、善良的法轮大法弟子大打出手。大法弟子有的牙齿被打掉;有的被打得晕死过去;有的口鼻流血、脸都变形,几乎辨不出原来的模样。恶徒们还想出多种花样来体罚、折磨大法弟子:用手铐把人铐到树上不让吃饭;下雨天把人吊在树腰让雨水浇;鼻孔上插上点燃的香烟呛;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冰冻;针刺;电棍电;灌白酒……等。那个叫陆涛(铺集镇苗家庄人)的恶徒,年纪轻轻,心狠手辣。他经常半夜三更闯进大法学员房内行凶。他习惯拿着一根很粗的木棍,阴沉着脸,半夜来临时,每走一步,就用木棍捣地一下,走到谁的门前,就用木棍打门。他就是坏,不只是让人睡不好,还不断地制造恐怖,行凶伤人。

大法弟子刘××,只因给上级写了一封澄清大法事实真象的信,就被抓到洗脑班,遭受残酷的迫害,历时一年。一次恶徒们行凶时,孙展一脚踢在他身上,自己的皮鞋都踢断;陆涛一拖把打下去,拖把被打成两截,其下手之狠毒可见一斑。刘××被打得遍体鳞伤,内衣、袜子与伤口粘在一起,脱不下来。这次行凶使刘××在地上趴了三天,不能站立。他绝食抗议,王强和薛义滨就用钳子和螺丝刀撬嘴灌食,将他的一颗下牙撬断,鲜血直流。恶徒们仍不罢手,陆涛、张明显等把高浓度酒精插管灌入,导致他长时间昏迷。2002年3月的一天,天还很冷,恶徒将其衣服剥掉,拉到室外,绑在树上冻了一宿。送回屋里时,刘失去知觉,浑身冰凉。为了侮辱、折磨他,陆涛等恶徒将这位50多岁的人,腾空抛起,摔落在地上,然后哈哈狂笑,名之曰“练摔跤”;更有甚者,将其胡须一根根拔掉……。

杜村乡幼儿园教师高珍,20几岁的姑娘,只因不放弃修炼,便被强行从她的父母身边,从喜爱她的孩子们身边带走。被绑架后,高珍绝食抗议,遭受了惨无人道的摧残,有时被吊在铁门上,一吊好几个小时。王强、许某、陆涛、张明显轮番对这样一个弱女子大打出手。两个多月的迫害之后,高珍已经奄奄一息,吃不下一点饭,体重只剩下几十斤。610头子刘学东、王强最后怕闹出人命不好交代,才在2003年元旦那天将她送回家。而此时她的父母几乎认不出自己的女儿了。

有一次恶徒们对胶州市里岔镇谭家村小学女教师段桂有施行酷刑。它们把她拖到大树旁,两手倒背铐在大树上,左脚蹬着七个砖,右腿用腰带捆绑在树上。然后歹徒们开始用皮棍击打她的双手,惨叫声撕心裂肺。为堵住她的嘴,恶徒陆涛用笤帚蘸上尿和大便,硬往嘴里塞……。

2003年1、2月份,恶徒们发了疯,每天晚上分期分批把学员带到办公室,用酒灌、皮鞭抽、木棍敲、炉钩捅,打断了两根皮带。强按学员坐师父的法像,卑鄙邪恶得登峰造极。学员徐衍忠被打了六天六夜。赵月珍(女,48岁,胶西镇赵家店人)、王崇柏(男,62岁,中国天然气总公司第七建设公司职工)被打成重伤,放回家不久就去世了。

今年秋天,胶州市广播电视局一女大法弟子,在这个魔窟被打得奄奄一息,无奈以绝食抗议,恶警怕出人命,把她送到中心医院。一位汽车司机看到此种惨相,愤怒地说:“不就是信仰嘛,为什么把人打成这样?真没人性!”

法轮功学员奉行的是“真善忍”,而江泽民及其追随者们害怕“真善忍”,因为他们是假、恶、斗。他们就是用这种假、恶、斗来对付实践“真善忍”的善良的法轮功群众,他们就是没有了人性。

试问那些所谓的人民公仆们,那些穿着警服的所谓人民警察们,那些所谓执法的人:信仰何罪之有?炼功何罪之有?依法上访何罪之有?讲句真话何罪之有?你们的所作所为符合哪条法律?江泽民的密令是法吗?你们的上级的指示是法吗?为官为吏的,你们怎么就被那乌纱遮住了眼,认权钱不认理,利心有余良心尽,总是被别人牵着鼻子走呢?难道忘了天理昭昭,“善恶报应,毫厘不爽”吗?

同胞们,您现在只能看到电视里美化宣传××党对法轮功学员“春风化雨”,只看到电视、报纸上造谣说法轮功学员如何“自焚”、“杀人”,您可不能被这贼喊捉贼的伎俩欺骗了啊!杀人的不是法轮功学员,而是江泽民及其爪牙,迫害就发生在你们身边,就在610“洗脑班”、各乡镇派出所和精神病院进行。这是光天化日之下的罪恶啊!

世人啊,在此之前您也许不明真象,也许在淫威下丢失了起码的主持正义的勇气,不自觉地认可了假恶斗。今天我把这仅为冰山之一角的真象告诉了你,希望你不再受蒙蔽,只要你能明白真象,心里知道法轮大法好,你就会有一个美好的明天。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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