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在中国有许多人因为坚持修炼和依照“真善忍”的信仰生活,竟遭到残酷的镇压和刑罚,尽管他们没有干涉和妨碍任何人。在中国监狱受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人数呈指数增长。在全世界公众面前,一个国家的政府又一次将导演一场惨绝人寰的悲剧,这一次却是向内针对自己广大的民众。当前到处都在谈论恐怖主义,主要指对外的出击和杀戮。其实这还不全面,这种将屠刀直接指向本国民众的国家恐怖主义,也是恐怖主义,各方面都会起来反对。
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人权促进保护委员会的53届年会上,报告提到:“国家恐怖主义是政府采取恐怖行动来对付自己的民众,也称为上级恐怖行为,它比其它的恐怖主义导致更广泛更严重的人权侵害。”
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一个政府非要将这些炼功人置于死地?如果他们在此时写个声明,保证放弃修炼法轮功,就能马上重新获得自由。如果真是犯罪,就应该受惩罚。然而一纸声明就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去向,使人不得不置疑酷刑和惩罚的合理合法性。
“人权侵害”经常会被当作一个软性话题置之不理。人们也许没有注意到,如此规模的人权侵害,其实已远远打破了人的禁忌:数十万炼功人被抓,数万人被送入劳改营,305人在国家监狱里被折磨致死(据政府内部消息死亡人数已超过一千)。一个政府竟能如此大规模地“破禁”,不再依法行事,可想而知它也会在其它方面打破规范。不久前意大利企业家法瓦成了“中国不受欢迎的人”而被拒绝入境,他从1995年起修炼法轮功,在上海拥有自己的企业。2001年9月他在意大利议会前参加支持法轮功的新闻发布会,紧接着就被中国拒绝入境。在国际舆论的干涉下,禁令才得以取消。我想,我们不得不扪心自问,人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放弃自己的价值,为什么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价值仗义直言。
日前中国政府声称在装有法轮功真相材料的信件中发现炭俎病毒。事后又再声明不是病毒。且不说,这个两年多来一直和平请愿的团体不会用这种对其极其有害的方式向那个所谓的美国公司投信,本来这种做法就根本不符合法轮功的原则。我不禁要问,为什么要把法轮功真相材料和炭俎病毒联系在一起,法轮功表明自己的“寄信人”身份有何意义,谁想要并且也能够给法轮功栽赃?这出戏的导演到底是谁?!
在狱中饱受人权侵害的人没有可能为自己申诉,自由的人们有责任为他们执言。这是任何一个善良的人应该做的。
200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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