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看守所知法犯法,强迫在押人员和我们十来个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劳动,甚至超时间、超强度、超负荷地劳动。没有休息日,天天干活到后半夜一、二点收工算常事,有时甚至连宿,连续三、四天不让睡觉,逼迫“抢活”。就是一味地提高速度、提高质量、快干、快干、再快干。同时看守所又设置了车间主任、组长、技术员(都是犯人),这些“管事的”在管教的纵使下(管教也参与毒打在押人员),利用做“工艺鸟”的工具当成现成的“刑具”,如:胶皮锤子(专门往人肩膀缝上钉,麻木剧痛无比)、藤条棒(抽头、脸,满头是包)……;还有自制的刑具:镐把,大木板(扒下裤子,一板子见白,两板子见红,三板子皮开肉绽)……。“管事的”看谁干得慢或有差错或跟谁有私仇(要你好的衣物钱财不给)就大打出手。一个人在一天只挨一轮毒打算“万幸”,一天被“开板”两、三次算常事。“开完板”(用木板打屁股),屁股皮开肉绽,粘在裤头上,变得黢黑一片,一去厕所,撕下一大块皮肉。法轮功学员鲍XX出此看守所被非法劳教一个月后屁股上黢黑一片还没褪色。
转载自明慧网 2001/11/12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