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欧法轮功学员致函法国总统(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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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据报导,今年在巴黎香舍里榭大道举行庆祝中国新年活动期间,法国警察騒扰并且拘留至少五十名法轮功学员,理由是他们平和地分送法轮功的真相材料,或仅仅只是因为身穿黄色衣服。我们对这件事甚感惊讶。在这些受到法国警察不合理对待的学员之中,有来自瑞典、丹麦、挪威、德国、美国、英国、台湾、澳洲及法国的公民。

根据目击者指出,有一些警察专找法轮功学员的麻烦,侵害他们的权利。虽然在法轮功学员身上的物品中找不到任何不合法的东西,警察仍然拘留他们,有一些人甚至被拘留超过四小时。警察若是要作身分确认,应该只需要几分钟,所以没有任何理由拘留他们。对于有些人还被强制戴上手铐,受到如同犯人一样的待遇,我们感到十分震惊。没有合理的理由可以解释警察逮捕时所用的说词「黄色在今天是被禁止的」。法国当局这种不合理的行为违反了欧洲保护人权及基本自由公约(European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Fundamental Freedoms)。

我们都知道中国政权是全球各国中违反人权最严重的政权,如果欧洲政府愿意在中国领导面前侵犯自己国家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维护人权的一切努力都白费了,这样不合理的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是,破坏了欧洲承袭的理想、自由及法律。

我们最关注的是法轮功在中国遭受到残酷迫害。身为欧洲公民的我们,代表北欧国家法轮功学员,要求法国政府调查这个事件,并采取补正措施。

我们真诚等待阁下对这紧急事件的答覆。

诚挚地

北欧法轮大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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