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我是赵明,虽然来自中国,但现在没有国籍,目前是住在爱尔兰的持有难民身份的人,是一名学生。我曾经因为是法轮功学员而被非法关押在中国劳教所内近二年的时间,后来因为许多善心人士、人权组织及爱尔兰政府努力不懈的协助,于2002年3月获释。幸运的是,我能够获救及获得自由。今天,我站在这里演讲,不是代表我自己,而是代表千千万万现在正在中国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我要向各位报告的是,我在中国劳教所的部分亲身经历。
我在北京海淀区拘留中心时,有一次恶警要求同室的犯人,以一种非常残酷的手段,对正在进行绝食抗议的我强迫灌食。其中一名犯人紧紧地掐住我的鼻子,我只好张开嘴巴呼吸。与此同时,其它犯人将液态食物不间断地灌入我的口中。我为了呼吸,竭尽所能地想要扭转头部,但我的头被他们紧紧地抓住,我根本无法转动头部。当我张开嘴巴呼吸时,他们就趁势把一支牙刷塞到我的嘴里,使我的嘴巴无法合上,他们非常快速地将液体食物倒入我的口中。我几乎无法呼吸,液体流入我的支气管及食道。后来有好几天,我咳嗽地非常严重而且肺部十分疼痛。大法网站登载许多法轮功学员被灌食酷刑迫害而死的案例。
那个劳教所内有一些法轮功学员被酷刑迫害到精神异常。2002年中国新年期间,北京劳教局(Labour Camp Bureau)的一名罗姓(Luo)科长到团河劳教所找我,和我说了一些无意义的话,但其中一句话是语带玄机的:“我希望你不要成为吴军(Wu Jun)。”有学员告诉我他曾看过吴军舔着地上的唾液,另一名学员则说,一些恶人对吴军性侵害。这位罗姓科长以吴军的个案威胁我,我明白他们迟早会对我施加酷刑。
我被关在劳教所加期延长一年十个月期限快届满前二个星期左右,他们终于开始折磨我。首先,长达48小时的时间,他们不准我睡觉。非常异常的是,在第二天晚上不准我睡觉的时候,其中有一名恶警叫我看电视。而正当我看电视时,他突然匆忙的走进房间,一把拉着我并沿着走廊一路把我推到一间恶警办公室。当我进入那间办公室时,我看到地上有个床板,床单被撕破成好几条带子。当时有五名恶警站在房间里,其中包括团河劳教所的三名科长。我知道他们想用电棍对我施加酷刑,他们强迫我放弃炼法轮功,我拒绝了。接着他们把我压到床板上,把我全身绑在床板上,以避免在我遭到电击时身体会抽搐弹起。他们绑住我的脚踝、大腿、上半身、手臂,并且捂住我的嘴巴。后来,他们又要我放弃炼法轮功,我再次拒绝了。接下来有个恶警拿出一把电棍,大概有半公尺长,分给在旁边的几个恶警。他们开始一起电我身体的各个部位,我的身体被电的非常剧烈的抖动,而且完全无法控制,我听到电击所产生的密集火花的声音。一名恶警两手各持一根电棍电我的胸部,他用两根电棍同时在我胸口来回地画圈不停地电击,而且电棍上还绑着金属。我的呼吸因此变得非常急促,喉咙像着了火似的发干。他们一直在电我,同时不断的逼我放弃我的信仰,我什么都没说但是呼吸的很剧烈也很急促。我尽我最大的力量在忍受着,但我的一条腿突然抽搐,那痛苦是很巨大的。我甚至没办法很理性的思考了,在那一刻,我同意签下了他们要求我签的东西。
之后的那几天我一直没办法睡的很好,常常在半夜从睡梦中惊醒,当我醒过来时,我几乎快疯了。一股强大的反对力量在我心里盘旋着。我不能认同我所作的一切,但这似乎还没结束。几天后,恶警带着一名中央电视台的记者来访问我,这名女记者制作了很多有关诋毁法轮功的节目。实际上,她以前已经访问过我一次了。在之前的访谈中,她佯装着非常支持法轮功,而且问了很多有关我的修炼心得和从炼功中得到的好处。但事实上她的目的是为了得到一些镜头,表示我在劳教所中过的很好,这样就可以对外否认有迫害事实也欺骗了社会大众。但此刻,她一点也不友善。
她的脸庞在窗灯的阴影中显得阴暗邪恶,她手上拿着我签过字的文件,问我:“你现在对法轮功有什么想法呢?”我很清楚地知道如果我附和她,就会被播出来以欺骗全国十亿以上的人民。我当然不会这样做。我鼓起所有的勇气及理性,对她所有的问题不断地重复回答:“我没有什么可说的。”因为强大的国际压力,他们没有进一步对我施以酷刑。
几天后,我被释放了。我走出劳教所时,没有任何快乐、希望及如释重负的感觉,因为我的心灵已被谋杀。我一点也不自由。我被释放后,每天都被特务严密跟踪。
通常历史上所普遍认知的群体灭绝系指,目标在于消灭一个种族的行为。但这次在中国对法轮功持续进行的群体灭绝罪行的目的,完全是为了要消灭一个精神信仰系统,恶警使尽所有的酷刑手段,强迫我们法轮功学员,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在22个月的关押中,我被移送往返于两个城市、三个拘留中心、两个劳教所、三个恶警局及一个药物治疗中心。我在不同场合都试图向更高层官员请愿,控诉恶警及狱中同室罪犯所犯下的虐刑,但我越来越清楚的发现,酷刑、洗脑及其它各种非法待遇,事实上是由高层所计划、唆使及认可的。对法轮功的迫害是由整个全国恶警系统执行。在中国对法轮功施加的迫害,符合目前「制止群体灭绝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against Genocide)」的定义。在这场迫害中已证实的遭迫害致死案例已超过800个,目前死亡人数尚未达百万人,但所有普遍认知的群体灭绝罪特性,都已呈现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上:
1. 政府最高阶层针对特定团体制定政策。
2. 下令所有各级政府、整个恶警系统和秘密恶警系统执行迫害。
3. 为数众多的无辜人民正在遭受迫害。
4. 整个国家的宣传机器被利用来煽动人民之间的仇恨,压抑国际社会的声音,以及使迫害正当化。
5. 发生所有最不人道的暴行:强奸、酷刑、滥用精神药物、谋杀….等等
6. 不可能在国内的司法体系内寻求正义,或者抑制暴行。
如果法轮功学员没有站出来强烈地抵制和揭露迫害真象,以及来自国际社会的严重关注,一场大规模的屠杀可能在迫害的更早时期就已经发生了。我在这次论坛的正式会议中听到很多人在讨论有关群体灭绝的定义,我不认为这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题目,现在已经在发生着我们可以确认的群体灭绝罪行,我们应该讨论的是对于这件事我们应该做甚么,现在是采取行动的时候了。
我相信这次的「新时代群体灭绝」是一次具历史意义的会议,因为这是第一次来自不同国家起诉中国犯罪者的律师齐聚一堂讨论这个议题。我在这些一系列的诉讼案中身为原告,我想要藉此机会感谢我的律师们,你们不仅帮助我和其他的原告,也为千千万万在中国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伸张正义。我知道这些诉讼案中有许多技术上的困难,但是我认为法律应该是一个帮助人们寻求正义的工具,而不是阻碍人们寻求正义,我相信将来总有一天,发动迫害法轮功的中国独裁者江泽民将会在中国的法庭中受到审判,到那一天,人们都会觉得你们今天所做的是非常有意义、非常有意义的。
谢谢大家!
赵明
200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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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e is the article in English 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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