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明网】经过两年多的司法程序,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利用法律手段抵制诽谤及煽动仇恨的诉讼之一──《华侨时报》案,将于本月23日至25日进行律师陈述之后,由加拿大魁北克省高等法院做出判决。
* 《华侨时报》诽谤及煽动仇恨的做法与江氏集团的相同
蒙特利尔法轮功学员杨卉表示:这个案子的性质非常重要。《华侨时报》受控的诽谤材料以及煽动仇恨的做法,与大陆官方喉舌媒体诬蔑法轮功及挑动不明真相的善良民众仇恨一心想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从形式到手段,都是完全一样的,甚至有些材料连标点符号和明显谬误都原样照搬。在法庭上曝光这些镇压法轮功的谎言基础,用实例揭露谎言掩盖下发生的残酷迫害,并公正审判,实际上是把江氏集团对大法进行迫害的罪恶昭示全世界。
* 律师称本案庭证非常重要
本案法轮功学员的代表律师麦克尔.博格曼(Michael Bergman)先生告诉记者:在我所了解的法轮功学员起诉的诉讼案中,本案具有非常的重要性。因为法官通过听取十几个证人的证词,知道了法轮功的美好,知道了中国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了解了原告受到的伤害,也听取了被告对自己详尽的辩护。
博格曼说:“有些人不相信中国对法轮功迫害如此残酷,有些人甚至不相信迫害,那么,加拿大法庭通过听证后进行(很可能是有利于法轮功)的判决,就非常有意义,甚至中国当局要重新考虑在海外利用受控媒体攻击法轮功的可行性。”
* 《华侨时报》煽动仇恨影响恶劣
博格曼表示:与此前法轮功学员成功起诉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诽谤罪不同,本案针对的是一家加拿大媒体;而《华侨时报》的读者不限于当地华人,它有互联网,它转自中国的材料又被《人民日报》等大陆媒体引入中国。这样做的结果是,可能有几千万甚至上亿的中国人会说:看,这可是来自法制健全、言论自由的加拿大的报道,那里说的法轮功和中国说的一样;加拿大人则会因为信赖媒体而相信《华侨时报》的仇恨宣传。所以,这种仇恨宣传对法轮功学员的伤害是巨大的。
据加拿大各地法轮功学员表示,有些国内的亲友看到报道说《华侨时报》攻击法轮功后,误以为加拿大跟中国一样反对法轮功,担心学员的人身安全。
* 各界支持法轮功学员起诉《华侨时报》
2001年12月10日魁北克高等法院颁布命令,禁止《华侨时报》刊登受控诋毁法轮功的材料,在加拿大各界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加拿大国会议员罗伯.安德斯(Robert Anderson)还专门发表声明,谴责《华侨时报》发表散布仇恨文章伤害法轮功,支持魁北克高等法院的这项判决。华人社区有人说,希望法轮功学员把案子做好,否则这种诽谤和仇恨宣传也会发生在其他人身上。在2003年11月庭证期间,有侨胞打电话,表示愿意出庭作证支持法轮功。还有侨胞对学员说:《华侨时报》案,打在《华侨时报》身上,疼在江XX身上。很多侨胞已经清楚地看到,法轮功学员起诉《华侨时报》,不仅是抵制对法轮功的谎言和迫害,也是为了社会将来的美好。
* 背景情况
《华侨时报》2001年11月3日发表文章,用“人兽相交”、“吸血”等字眼捏造低劣谎言污蔑法轮功;之后拒绝法轮功学员的交涉,并连续刊登数十篇诽谤法轮功的文章,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所用材料大部分与国内江氏集团诋毁法轮功的材料完全相同。
为此,200多名加拿大法轮功学员以诽谤及煽动仇恨的罪名将《华侨时报》讼至加拿大魁北克省高等法院。
2001年12月10日第一次开庭,法院随即下达禁制令,禁止《华侨时报》刊登类似内容。
2002年2月2日,《华侨时报》在禁令期又出版12版特刊,由其社长亲自撰文,号召社会签名“声讨”法轮功,被再次以“藐视法庭罪”起诉。
《华侨时报》诽谤法轮功及煽动仇恨案的终审始于2003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27日完成了所有证人的庭证。“藐视法庭案”终审时间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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