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亲爱的XX先生:
谢谢您来电告之关于在法国的中国节中发生的事件。
我已经与法国驻都柏林使馆联系了,一旦得到任何回音,我会立即通知你。
我想告诉你,欧洲议会已经不断地关注法轮功学员在中国所遭受的对待。在去年所通过的决议中,欧盟督促中国当局认识到法轮功学员并没有威胁到政府,并且希望法轮功能争取到其正当的炼功权利。
理事会及欧洲委员会不断地告诉欧洲议会:“欧盟在所有与中国的对话中都强调要尊重人权,包括尊重信仰及宗教自由,并且欧盟将在任何可能的场合都会继续这种努力。在每次与中国的人权对话中欧盟都督促中国当局尊重法轮功学员的人权。另外,欧盟驻北京及香港的特派员也在为人权问题不断地努力。”(委员会就法轮功问题回答议会提出的质询,2003年三月26日)
您诚挚的
欧洲议会议员
德.瑞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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