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驻北京大使馆大使致北欧法轮功协会的支持信(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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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01年11月9日

瑞典大使馆
北京

北欧法轮功协会:

谢谢你们的来信及有关法轮功追随者在中国与其他国家的情况介绍。

你们一定已注意到,我们曾在不同的场合敦促中国政府停止对法轮功修炼者人权的严重侵犯。我们采用了与中国政府在有关人权问题的直接双边会话和通过欧共体的对话,以及在联合国递交提议等方式。此外,瑞典还开展了在瑞典、欧共体和联合国不同范围内改善中国人权的长期合作项目。其中包括以改善人权为目的的合作交流项目,敦促中国政府遵守其已签同的有关国际人权问题的条约。中国在今年早些时候签同了有关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的基本条约。现在,瑞典正积极地在欧共体及国际社会组织范围内,促使中国也要签署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的基本条约。

我们将继续态度明确地密切关注法轮功炼功者所受到的对待,遣责中国政府对该群体和其他团体人权的侵犯。

顺致问候

(签名)
史尔 .安尼领
瑞典驻中国大使

200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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