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德国学员恩格:法轮图形在德国合法化的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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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由于德国大战中的特殊历史使得德国的政府部门和德国市民对纳粹图形十分敏感,德国法律明文规定:纳粹图形和类似的图形是禁止使用的。当不了解法轮功的德国人一看到法轮图形时,会误解它,甚至把它等同于纳粹图形来看,还因为法轮功在中国受到残酷迫害,不明真相的人对法轮图形就更避而远之了。这些都给德国的大法学员带来很大的干扰和阻碍。

1999年10月德国学员在总理府前呼吁即将访问中国的德国总理舒欲德关注中国对法轮功学员的人权侵犯,当时学员挂出了法轮图,它却立即被警察局没收,而且申请这项活动的学员被发出警告。之后在柏林由学员组织的任何大法活动中都不允许出示法轮图。同年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学员们在慕尼黑举行了反迫害游行,当时使用的法轮图也被警察局没收,这之后在一些城市里学员们都遇到类似麻烦,可见法轮图形在德国是个很棘手的问题。

去年作为德国法轮功学会会长的恩格被他所居住的地方法院的检察官控告,理由是德国法轮大法网站使用法轮图是违法行为。经过近一年法律调查和审理中级法院作出最后判决:法轮图形是合法的。有关此事恩格作了以下的回答。

问:请介绍一下这场法律风波的起始。

答:2002年秋我收到了地方法院的一封警告信,指责我们德国大法网站使用法轮图形,认为这会是违法行为,让我到当地警察局作解释。我到那儿作了详细的口头解释,警察局对之满意。不料2003年5月,地方法院给我寄来一封控告信,因我们网站仍使用法轮图指控我违法,限定我在一周内有权申辩,否则将开庭审理。我和几个老学员冷静讨论此事,找到了律师,并共同准备了一封信交给法庭和法官,信中讲明法轮图形,法轮大法和它受迫害的事实。同时律师联系了德国极有权威的汉学家,海德堡大学的瓦格纳教授。一旦开庭,他会为我们辩护,在他看来检察官在没事找事做,法轮图绝对是合法的。去年11月没等开庭我就接到法官的判决:被告人无罪,一切费用由国家支付。检查官对此不服上诉,到今年3月我接到中级法院的最后判决:维持原判,不得上诉。就是说法轮图形在德国确立是合法的了。

问:你认为这次取胜的原因是什么?

答:我们几个学员在处理这件事情时即冷静又严肃,没有怕心。我们坚信我们的法轮图是合法的。我们起草的信很平和,没有争斗心,执著心。我们想借此讲真相。我们请的律师心态也很好,不为利,和我们接触后对大法有了很多了解。我还觉得那位法官是位非常正义,主持公道的人,他认为法轮图是绝对不可能和纳粹图混淆起来的,他们的含义也完全不同。他说:“法轮图所代表的是内心世界的和谐,安静与和平,而这也是法轮功运动所坚信的。”他在判决书中还写道法轮功在它的发源地遭到残酷的迫害。他的判决书会发至许多部门,更多的人都有机会了解到真相。

问:你认为法轮图形在德国的合法化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法轮图形的合法化会引起德国人的极大兴趣,那些认为它不合法的人会重新认识它。这个图形是受到德国法律保护的。法轮大法及它遭受的迫害都会引起人们的关注,这对我们讲清真相,揭露邪恶起到积极作用。更进一步地讲,它给大法在德国的洪传,使更多人得救,以及给德国的法正人间都开创了条件。

问:怎样使广大的德国人民了解和接受法轮图形?大法学会将作哪些努力?

答:首先是在我们自己的大法网站上及时报道,在律师的协助下我们还会在德国法律界杂志上报道,同时我们会通过我们的大法信息中心向德国广大媒体发布公告。我们在举办大法活动时会向政府部门出示法律判决书,并根据活动需要堂堂正正挂出法轮图,比如大法咨询日,游行等。总之通过多种形式让更多人了解法轮图。

问:在整个法律进程中你有何感受?

答:我体会很深的一点是师父所讲的一念之差带来不同后果。当我接到指控时虽然感到惊讶,但我有很强的正念:绝对没问题,这是我们讲真相的机会。另外我感到我们几个学员间配合很好,大家默默地干,互相补充,没有显示心。还有一点,当我接到法官(他也是地方法院的院长)的判决书时很感动,为德国有这么个好法官感到欣慰,也对他给德国人民带来美好未来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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