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的”与“地”用法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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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师尊新经文《修改》发表后,第一次看,我心中还有些不太适应,毕竟,现代汉语中“的”与“地”的用法已经深入脑海了。不过,师尊说了就得照着做,在修改过程中真的感觉到法的伟大和玄妙。

现代汉语中规定“的”放在名词前,“地”放在动词前,而这种“的”与“地”的用法是现代人给定的。现代汉语中“的、地”作助词用是新文化运动后才大量出现的,其意义与其本意完全大相径庭。“的”在古汉语中有箭靶之意,如成语“有的放矢”;而“地”的本意指土地。古文中多用其实词意义,而绝无助词用法出现。到了明清时期,日常用语开始从文言文过渡到白话文。“的”开始作助词用,渐渐代替了文言文中的“之”,我记得很生动的一句话便是《三国演义》里张飞对吕布说的那句“我夺你马便恼,你夺我哥哥的徐州便不说了!”。

到了民国时期胡适等倡导白话文学,要废除文言文,由于书面用语一下子全面变成白话文,很多字、词都没有规范化。从鲁迅和其他人的一些文章里可以看出,那时人们常常把“的”写成“底”字,而当时的“底”字可放在名词前又可放在动词前。到了新文化运动的后期,才规定“的”放在名词前,“地”放在动词前。而为什么名词前和动词前他们要区分得如此详细呢?关键还是受西方文化的影响。西方语法中对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区分得极其详细。把“地”放在动词前其实是歪曲了汉字古老内涵,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们为了把汉语西化才作出如此的规定。甚至于他们还想用拼音来彻底废除汉字。

这些新文化运动的主将虽说人们把他们奉为国学大师,但他们并不真正爱惜汉语,而只是要套用西方语法来“规范”汉语。他们也并不真正理解古文化内涵,如人要达到某个目标,他们就规定要写成“目的”,有人说“的”在古汉语中有箭靶之意,写成“目的”好像也对呀。其实不然,“地”的本意为土地,又可以引申为“境地”之意,而要达到目标,达到某个境地就需要人们一步一步踏踏实实的做到,达到才行,“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所以人要做什么,达到一个什么目标,特别是通过修炼达到一个“境地”、境界、层次,就必须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才行,所以“目的”其实应该写成“目地”才更符合古文化内涵。

我个人悟到新经文《修改》的发表,是对古文化内涵的恢复,是对变异文化的归正,是要我们为未来人的文化奠定一个正确的基础。个人理解,不免有片面之处,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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