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华尔街日报:香港的政治警察(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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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亚洲华尔街日报的一篇国际评论报导了政治压力使得香港警察压缩法轮功学员的自由。下面就是这篇评论:

由于吉伯特及苏利文巧妙地摆放,使得警察成为一群不快乐的人。当警察的责任必须是持续制止难驾驭之抗议者时,通常就会导致警察成为一群不快乐的人。

过于宽大时,其他人民做事的权利就会受到侵扰,过于严苛时,人民对政府政策表达意见的权利就会受到侵害。但只要是训练有素、专业的群众力量,努力真诚地促进权利的平衡时,他们应该受到同情及支持。

最近发生在香港的事件使人联想到香港警察受到来自政府的压力,付出自由表达的代价,倾向以所谓“安定”的理由而失去平衡性。

过去数星期,警察拆下法轮功精神运动成员摆放的横幅,法轮功在中国是遭到查禁的,但在香港仍然是合法的。警察也威胁要以造成妨碍行为指控法轮功学员。警察这项行动的理由是令人费解的,其依据之公共理由是食品及环境卫生署尚未同意竖起展示板。

为什么突然间对政治性言论适用保护公众健康的法律?这项行动的加速进行似乎始自一条指控中国国家主席进行“国家恐怖主义”的横幅,这条横幅的由来是因为中国的法轮功学员遭受非人道待遇以及在关押期间死亡。香港法轮功学员在北京驻香港的中联办办公室外展现这条横幅。

破坏这条横幅后,对付法轮功的行动并未因而停止。警察在中联办附近挨家挨户的拜访,要求住户们在一项抗议法轮功的声明上签字。南中国晨报报导很多住在春岭(Cheung Ling)大厦的居民表示警方已找过他们,要他们在一份抱怨表格上签字。

法轮功的抗议活动向来都是很平和的,但这已不是第一次被施以特别处理,今年五月全球财富论坛会议期间,约100名来自原本可以享有无签证进出香港的国家的法轮功学员,遭到扣留,并遭香港机场的移民官驱逐出境,理由是减少法轮功的抗议人数,以减少参加该项论坛并进行演说的中国国家主席江XX的难堪。

香港律师质疑是否管理示威运动的公众秩序法规已违反了人民集会的权利和表达的自由。现在证明将是个合法性的问题,特别是现在警察选择执行的方式。

此规定在1995年曾被放宽,因为害怕回归中国后,中国政府会用此规定来封锁批评的言论。

对组织者在示威前要得到警方的许可的要求已改为只需事先通知即可,但在回归之后,北京所选的临时立法机关恢复七天前申请许可的规定。

虽然示威在香港仍旧存在,但是已经走样。例如在此次全球财富论坛会议上,示威者被隔离在离会场很远的距离,已远超过公众安全的需要,这真正的目的是不使江XX听到反对的声音或在相片上看到示威者。

换句话说目前异议人士的权利对中国大陆官员以及在中联办工作的官员来说是次要的。对于轻易向政治首脑屈服而限制香港公民自由的香港警察,是很难获得同情的。

转载自英文圆明网
200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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