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2004年5月27日,在芝加哥的美国联邦法院第七巡回法庭上诉庭将开庭就诉江案进行法庭辩论。5月22日,来自全美及世界各地的近两千名法轮功学员汇集芝加哥,以中国城大游行和中领馆前集会为连续几日的揭露迫害,支持诉江活动拉开序幕。
* 中国城大游行--“法轮大法好”
中午,千余名法轮功学员在芝加哥中国城举行了以“法轮大法好”为主题的盛大游行。
游行以腰鼓和舞龙开阵,气势磅礴。唐装舞,仙女舞,优雅飘逸,美伦美奂。功法表演宁静祥和,吸引着人们凝神观看。与如此的美好形成强大反差的是接下来的“在中国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名单墙”,强烈的对比让人们感受到这场迫害的残酷和荒谬。“支持全球公审江泽民”等横幅表达了法轮功学员的心声。来自各地的学员举着的他们亲手缝制的各式各样的“法轮大法好”、“真、善、忍”、等横幅则显示出法轮大法洪传世界的盛况。
来自加拿大的学员林慎立先生说,参加今天的游行非常有感触。他本人曾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在大陆被关押在劳教所两年,遭受了残酷的迫害,后经各国法轮功学员和加拿大政府营救而获得自由。林慎立说,在这里,人们可以用游行等方式自由的发出声音,可是在中国却是不可想像的,法轮功学员在中国想向政府反映情况都不被允许,想保持自己的信仰却遭到迫害。现在有名有姓的被迫害致死的学员已经有968人。林慎立还表示,其实并不是中国政府在镇压法轮功,而是江泽民出于私利,操纵国家机器来迫害法轮功。这场迫害是不得民心的,也越来越没有市场。法轮功学员们呼吁更多的人来关注发生在中国的迫害,早日将迫害元凶江泽民绳之以法。
负责组织游行的法轮功学员刘先生表示,在中国城游行是希望更多的华人能够进一步了解法轮功真象。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们认识到法轮功学员坚持不懈向社会各界讲真象,不是搞政治或反政府,而是反对这场迫害。把江氏告上法庭,是因为江氏是这场迫害的罪魁祸首,其一手发动并维持了镇压。江氏绝对代表不了中国和中国政府,把它送上法庭才真正符合广大中国人民的利益。
游行过程中,发资料的学员还与很多观看的民众交谈,人们的反应都很正面。学员们感觉到讲真象越来越容易了,许多人都很乐意接受法轮功的资料。
* 中领馆前集会--“全球公审江泽民公共论坛”
下午4点,“全球公审江泽民公共论坛”在中领馆前召开。来自全球审江大联盟、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委员会、保卫言论自由人权同盟、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华府论坛、法网恢恢网站的代表以及来自华府的人权律师、大纪元专栏作家、来自华盛顿的关注中国法轮功儿童受迫害的自行车队、远道从加州而来的法轮功车队及法轮功学员代表分别在会上陈述了江泽民所犯下的罪行以及他对全人类造成的危害,并讲述了诉江案的历史意义。千余名法轮功学员则在中领馆前静坐、发正念以表达对诉江案的支持。
追查国际的代表汪先生在发言中说:“调查清楚表明,江泽民通过谎言欺骗、煽动仇恨和威逼利诱等手段,迫使全民认同甚至参与对法轮功的迫害,把这场完全基于江泽民个人意志而发动的对中国社会主流大众的迫害变成了一种全民运动,而对法轮功学员所信奉的‘真、善、忍’的攻击和打压更使中国人民陷入并经历一场毁灭性的精神浩劫。……越来越多中国政府各级官员和普通大众已表示出对这场迫害的厌恶和抵制,希望早日结束这场迫害。”
“保卫言论自由人权同盟”的代表马先生表示,:“相信对江泽民‘酷刑虐待、反人类、群体灭绝罪’的公诉,会唤醒人们,消除人们在长期恐怖下所留下的创伤和麻木,开启中国近代真正自由的讲真话、听真话的一个新环境。”
来自华府的人权律师韩女士说:“江泽民现在不是国家元首,不能享有元首豁免权。就算他今天仍是国家元首,他也不能享有任何的豁免权,因为他今天犯的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他打击的是人类最根本的正信,他企图毁灭的是人类的正念。他想要摧毁的是一群善良的人,一群信仰‘真、善、忍’的人。”
“全球公审江泽民公共论坛”的组织者之一吕先生说,举办此论坛的目地是对法轮功学员表示道义上的支持,让更多的人了解真象,早日把江泽民推上历史、人心、道义的审判台。
诉江案背景及近况
1999年7月,一场空前规模的群体灭绝在中国发生。与过去历次群体灭绝不同的是,这次群体灭绝是在空前规模的谎言和造谣掩盖下进行,而且是以摧毁人的精神和信仰为主要目地的。
这场群体灭绝的直接操纵者,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使用各种酷刑对上亿修炼法轮大法的民众实行精神上摧毁,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打垮,同时企图使用造谣、诬陷和威逼的手段来欺骗全中国以至全世界人民,迫使他们认同甚至参与这场巨大规模的群体灭绝运动。这场迫害不仅是对上亿法轮功学员精神和肉体的灭绝,也是对全世界良知和道德的灭绝。
由于江泽民动用国家机器造谣、诬陷,以及利用中国巨大消费市场的经济诱惑,使世界上许多人在江泽民几年的残酷迫害以后仍然没有充分意识到这场群体灭绝的规模和对世界带来的危害。
为了使更多的人了解江泽民群体灭绝的本质和危害,避免更大灾难的发生,法轮功学员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将其告上法庭。
2002年10月间江泽民对美国芝加哥进行了私人访问。10月18日,法轮功学员的起诉状递交到美国北伊利诺依州地区联邦法院,控告江××犯有酷刑虐待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10月22日下午4点左右,给被告递送法律诉讼传票的工作即已完成。在以后几个月中,原告多次将法律诉讼档案挂号寄往中南海,江××办公室多次签收了法律信件。
2003年1月13日,法庭举行了起诉江××案件的第一次会谈,律师和法官拟定了案件进展的下一步日程。
2003 年4月14日,代表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及“610办公室”的原告律师泰瑞-玛什博士,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的法律证据。由于江××在2003年3月15日卸下国家主席职位,这样,在起诉材料正式递交的时候,江已经不是“国家元首”了。
2003年6月10日,38位美国国会议员以“法庭之友”的名义,向法庭递交了支持诉江案审理的辩论书,对于被告江××是否能享有“元首豁免”免于被起诉,辩论书强调,《外国元首豁免法》确立的基本原则是这类诉求不应再通过迫于强大政治压力而采取的外交途径来解决,而是基于法律标准由法庭来解决。
2003年9月12日,北伊州地方法院法官认为,被告江××享有“国家元首豁免权”(当时江已经不再是国家元首),在程序上驳回原告起诉,但同时肯定了原告的部分论点。
2004年1月19日,原告依法将上诉材料正式提交到美国第七巡回法院。上诉材料指出,如果原告提供的内容被证实,被告即违反了国界法的根本准则,同时违反了被广为接受的正义至上准则,包括犯有酷刑和群体灭绝罪。这些准则不是创建在国内或国际外交政策上的,而是人类法律、道德、和公众秩序的基础。另外,上诉材料还根据美国签署的群体灭绝协约和酷刑协约精神指出,已经在2003年3月15日离开中国国家主席职位的江泽民,不再享受任何豁免权。
2004年3月5日,美国行政部门出于对眼下国家与国家之间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的考量,以“法庭之友”的身份提交了回复控方律师1月19日提交的原告上诉的文档,对豁免权和传票等法律程序问题提出了争议。
2004年3月19日,原告提交了对上述美国行政部门回复文档的回应材料。除了1月19日提交的理由之外,材料中增加了对诉江案程序合法性的提要。
2004年5月27日法庭的口头辩论将在上诉法庭(第七巡回法庭)进行。
据悉,除美国的诉江案外,世界各地的诉江案亦风起云涌。全球对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及其追随者的法律诉讼已有二十五例,他们被告以“酷刑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等。其中江泽民本人在美国、德国、比利时、西班牙、韩国、台湾等六个国家和地区被告上法庭。
到当前为止,诉江案的过程本身,已经在美国和国际法律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引发了公众对于法轮功的关心,唤起了很多善良人们的正义感。透过诉江案,世界各个角落的人们都会越来越了解法轮功在中国遭受迫害的真象,越来越明白法轮功是什幺,越来越清楚法轮功学员诉江对整个人类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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