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一大法弟子遭到惨无人道的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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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张芬荣: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兴隆镇人,女、39岁,于2001年11月12日早上被牡丹江市西安分局恶警非法强行抓走,由于她不配合邪恶之徒,恶警把她“抬”到分局后单独关押。

邪恶之首乏永难(音)见她炼功,猛然将她打倒,头撞在墙上,随后又将她拖入另一个房间非法提审。由于她不向邪恶低头,一个叫王建军(脸上有一道疤痕)的恶警的拳头雨点般地落在她的脸上、头上,此时她只觉得眼冒金星,天旋地转,恶警们见她一言不发,便恼羞成怒,越加疯狂地骂她、打她、踢她、踹她,直到把她打得下身大流血,浑身不停地抽动,处于昏迷状态才住手。当她醒来后,很想到沙发上坐一会,但恶警不让,还污言秽语。在她被打得大流血的情况下,仍然让她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双手铐在暖气管上,即使去卫生间换纸也不给打开手铐子。恶警们总是千方百计的残酷的折磨她。

由于邪恶之徒的血腥摧残,她全身伤痕累累。身体一直在流血,不能进食,不停地呕吐,胆汁都吐出来了,到后来更是大口大口地吐血,身体极度虚弱,生命垂危。即使这样,暴徒们也没有放她,又继续折磨十多天。如今虽在家调养多日,但仍然是头晕,浑身疼,大小便失调,四肢无力,不能走动,生活不能自理。

善良的世人啊!这就是一个通过修炼法轮大法而获得第二次生命的好人,被头顶国徽所谓的“人民警察”血腥摧残的事实。警察家属们,是否知道你的亲人的所作所为?为了你,为了他,为了你们生命的永远,请奉劝你的亲人悬崖勒马,不要充当邪恶的牺牲品,善待大法弟子就是善待你们自己。请记住:善恶必报是天理。

转载自明慧网 200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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