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
原告:哈尔滨法轮大法学员
被告:赵余庆,男,汉族,哈尔滨万家劳教所集训队干警。姚福昌,男,汉族,哈尔滨万家劳教所集训队干警。
张桂云、孙会君、任庆英、陈玲玲,东方闪电宗教成员,现为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劳教人员。
请求事项:本案状告万家劳教所干警赵余庆、姚福昌等人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酷刑折磨罪、虐待被监管人罪、 侮辱罪、滥用职权罪、违规使用刑具罪等。
事实和理由:
一、 故意杀人罪
被告赵余庆、姚福昌、张桂云、孙会君、任庆英、陈玲玲是造成张宏惨死的直接责任人,其中,赵余庆、姚福昌是主犯。
2004 年7月22日,法轮大法学员张宏(女,1974年生人,哈尔滨第四医院药剂师)、邸丽华、张玉霞(现在万家劳教所12大队)被转至万家劳教所,刚入所就被逼迫写“三书”(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张宏坚决拒绝。当时张宏就被赵余庆人等上大挂(大挂:万家劳教所用来折磨法轮大法学员的一种酷刑。具体方式是用警绳或手铐把双臂分别铐在两张上铺的床柱上,然后将两张床最大限度往两边拉伸,直到使人双脚离地挂起来,象五马分尸一般,极其痛苦,普通人几分钟就受不了了,而万家干警又常对法轮大法学员大挂、电棍一齐上)。大约连上了七天大挂,后几天晚上因万家狱医告诫张宏有心脏病,它们怕出人命有时夜里放下来,将张宏四肢分别铐在光板床上的床头床尾,只许她穿一件小背心盖一个薄床单,放在风口处,窗户敞开着,屎尿都不许放开,都便在床上。第二天张宏就开始绝食抗议,被赵、姚等指使四个东方闪电劳教人员:张桂云、孙会君、任庆英、陈玲玲强行撕扯、按住灌食,不知插管插破了什么部位,事后整条带血的毛巾扔到厕所后被人发现。张宏大声喊叫揭露他们的罪恶行径,被它们按住用胶带封住嘴,七天后又把张宏铐在铁椅子上,当时张宏的腿已经呈黑色,在她生命垂危打吊瓶的时侯,姚福昌这个灭绝人性的恶人,竟使劲将张宏用冷水冲,集训队女干警李长洁见张宏不惧他们的淫威,嚎叫着自己拿电棍去电张宏,结果电流反电到自己身上痛得嗷嗷直叫,最后是赵或姚电击了张宏。
七天之后,和张宏一起投入万家的法轮大法学员邸丽华、张玉霞被分到12大队(在给张宏单独上刑时都是避开法轮大法学员,这些情况只是表面了解到的点滴部分)。
8 月31日清晨,四名带口罩的万家男干警将张宏用白床单罩住用担架抬走,其实那时张宏已被迫害致死,但他们从未告知集训队的法轮大法学员。31日下午1: 20左右,为推卸罪责,万家集训队干警们伪造杀人现场,把折磨张宏致死的房间(赵、姚等的办公室对面的小屋,是专门用来对法轮大法学员進行精神、肉体摧残的所谓“转化班”场所)挂上门牌叫做“医务室”,又搬来一套医疗设备掩人耳目,其手段极其愚蠢、卑劣,伪装被摧残至死的张宏受到了它们的“精心治疗”。张宏被迫害死的最初几天,杀人凶手还有些紧张,后来看“背靠大树好乘凉”,杀人还有后台撑着,就又开始在万家摇头摆尾,继续迫害大法学员;而且,还美其名曰 “在捍卫着国家的尊严,保护着人民的安全”。真不知偌大的中国法律何在?公正何在?道义何在?公民的权利何在?所谓的“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到底体现在哪里?以上所描述的情况只是几个稍许了解张宏被害过程的点滴情形。特别是后几天,张宏被害情况只有那几个深得集训队信任的劳教人员清楚,即:张桂云、孙会君、任庆英、陈玲玲,她们从张宏7月22日投入万家至8月31日被害死的10天左右时间里,参与了迫害的全过程,也是直接参与行恶的杀人犯,是最主要的证人。其中张桂云起了相当大的作用,迫害张宏她也出了很多坏主意,平时更是经常参与迫害大法学员。而杀人凶手赵余庆、姚福昌双手更是沾满了大法学员的鲜血,早就应该绳之以法,如果再任其逍遥法外,将人神共愤,天理难容!
二、 故意伤害罪、酷刑折磨罪、虐待被监管人罪,侮辱罪、滥用职权罪、违规使用刑具罪等。
被告赵余庆、姚福昌,自从2002年5月7日起,在所谓对大法学员的酷刑“转化”过程中,一直充当着专业打手,杀人凶手的角色。两年以来,至少数百名法轮大法学员被它们暴力迫害过,这两名为万家管教所立下“汗马功劳”的打手,专门用电棍子往法轮大法学员脸上电,特别是眼睛、嘴唇、耳朵、双颊、脖子、手、手脖、脚心等脆弱、敏感的部位。意志坚强的大法学员经常被用电棍延续电几天,大挂和电棍经常一起用,有的数根电棍子齐上,曾有一名大法学员被万家干警用十根电棍电。罚曲膝式下蹲,坐铁椅子、吊床,拳打脚踢、扇耳光,不许大小便,辱骂、扒光搜身等等都是家常便饭。这两个打手每天电棍不离手,在集训队电棍、铁椅子、大挂是常年不断的节目,每周的投教日都是它们的“兴奋日”,电棍一定充得足足的,二年多的血腥迫害,对法轮大法学员的肉体和精神都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伤害。其中,单玉芹由一名健康人被迫害得小脑萎缩,走路不稳,失去正常思维和自理能力;只会傻笑,成了一个傻子、废人。在这种情况下,仍被姚福昆铐在铁椅子上几天几夜。潘宣华经过长期酷刑折磨早已神志不清,走路摇摇晃晃了;史玉芹被数次电击,大挂、不许睡觉,锁在铁椅子上25个日夜;张春玉被吊挂21天,电得面目全非,衣服烧焦粘在皮肤上,时隔半年多,脖子上的灼伤仍历历在目;于桂芝、李红楠、李玉华、郝佩杰、马桂云、记风芹、姚风洁、罗红燕等等都是遭受数次严重迫害的;实际绝大部分法轮大法学员都被酷刑折磨,实难一一描述,如果司法部门、检察机关秉公正执法的原则到万家调查取证,所有法轮大法学员都将积极配合,并随时愿意作证。
希望省、市检察机关能将此案加以重视。如不公正审理,我们将起诉至中国最高检察院、国际调查组织,直至将杀人凶手绳之以法。
此致
哈尔滨市人民法院、(副本送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
哈尔滨法轮大法学员 200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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