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媒体: 法轮功的洪传及对施暴者接受正义审判所采取的法律行动(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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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04年9月14日,芬兰日报 Vasabladet 发表了一篇有关法轮功和中国(江氏政权)对法轮功修炼者迫害的文章,报导原文是芬兰语。作者:莉莎.荣恩(Lisa Ronn)


在中国,这个运动是被禁止的,共有7000多万人遭到迫害。芬兰是对施暴的前中国政权提出法律诉讼的国家之一。法轮功并不是中国境内唯一遭受迫害的团体。根据国际特赦组织资料显示,在中国以及某些有不良人权记录的国家对少数群体的迫害也是同样的残暴。

琵雅玛莉雅.珊达思(Pia-Maria Sandas)将广传全球的法轮功介绍给芬兰西岸的人民。她的家乡在此,而目前居住在西班牙;她有丰富的阅历,她的友人经历了这场发生在中国的群体灭绝暴行。“小法度的父亲被迫害致死时,她只有九个月大,”她拿着这个四岁小女孩和母亲,也是她的好友戴志珍合影的照片时说道: 法轮功,又名法轮大法,是由李洪志大师于1992年在中国公开传授的一种古老的修炼法门,共有五套功法。依据法轮功学员表示,这些功法有助于健康及心灵的发展,而其过程就是修炼。全球五十多个国家都有人学练法轮功,由于不采注册会员形式,所以并无精确的学员人数资料。从1992至1999年间,这个功法快速成长并获得许多褒奖。前领导人江XX于1999年展开对中国法轮功学员的调查结果显示,有超过七千万人在学练。这个功法随即遭到禁止,虽然在政府里江氏是唯一的主张者,他仍然下令禁止法轮功。从众多可获得的讯息及宣传中,完全找不到一个可以解释的合理动机。“我想应该是人民获得身心平衡,有违独裁者的个人利益,”这是琵雅玛莉雅经过一番思索后所下的结论。江氏成立“610办公室”主导对法轮功的迫害行动。在报导中,610办公室被形容是中国的盖世太保。根据法律诉讼及个人控诉,610办公室采用了虐待、强暴、关押及酷刑等手段。

琵雅玛莉雅说明:“学炼法轮功是完全免费的,且在全球受到尊崇,只有在全球人权记录最差的国家禁止法轮功。”

自2001年到2004年的1月20日,江××及其同伙已在16个国家中遭到控告,被控在中国对法轮功学员施加的迫害是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芬兰是这16个国家中的一个国家。

厄尔基-肯尼斯托(Erkki Kannisto)律师负责对罗干的控告案,罗是中国共产党政治局的一名成员,同时也是迫害法轮功的主要罪犯之一。肯尼斯托表示:“我的判断是,在中国对法轮功施加的迫害绝对是确有其事。” “这是对人权的威胁,全球均应提供协助,以对中国政府构成压力。” 在肯尼斯托去年年底提出法律控告后,警方开始调查罗干参与迫害的实情。肯尼斯托说:“我不再从事律师工作,但我真诚的希望在芬兰的其他人士能接手这个案子。”

控告罗干、江××与其它人犯下群体灭绝罪的案件何时会展开审判仍是未知数,全球数百万的法轮功学员及正义人士也期待获得答案。

有关法轮功的事实
*法轮功是古老的修炼功法,包括五套功法;
*李洪志师父在1992年公开传功,教授他的弟子透过炼功及修心往高层次上修炼;
*李洪志先生鼓励弟子遵循真、善、忍法理;
*今天法轮功已洪传全球50个国家,学员们通常在公园里及公开场合集体炼功;
*虽然在法轮功的发源地-中国,这项功法于1999年遭到禁止,但法轮功学员仍持续修炼,根据报导,法轮功学员遭到610办公室所施加的迫害及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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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e is the article in English language:
http://en.clearharmony.net/articles/a22660-articl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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