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吉林省通化市大法弟子宋文华于2004年10月被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迫害致死。
宋文华,男,56岁,吉林省通化市铁路职工。
2003年非典时期,宋文华到通化县葫芦套乡(通化市郊)讲真象时,被乡政府抓捕,被非法劳教两年,送进潮阳沟劳教所。据朝阳沟劳教所可靠消息透露:今年3月宋文华的身体开始变坏,检查过3、4次,劳教所已经知道宋文华身体染上结核还有其它病,更严重的是,宋文华一侧胸膜80%积水,随时有生命危险。劳教所李飞医生曾说:“如果死了劳教所不负责任。”家属要求保外就医,劳教所推说上面如何不通过,可到劳教所的上级,又说是劳教所的问题,这样上下推,最后劳教所干脆停止家属接见、停止家属存钱买些营养品补养。劳教所领导叫嚣:没有照顾老弱病残一说,只要还能活就不放人,人不行了抬劳教所大门外面死,就不算劳教所迫害死的。所以身体病弱到如此程度,不给药,不给营养,而且和健康人一样每天干着超负荷的劳动。
后来,宋文华连续10多天39度以上高烧不退,连续4、5天不能吃东西,最后眼睛看不清东西、耳朵失聪,劳教所也没上报,耽误了治疗。家属再次接见时人已不能自理,骨瘦如柴。2004年10月8日(被迫害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劳教所将无法医治的宋文华放回家,第9天(2004年10月17日)晚,宋文华半睁着双眼含冤离开了人世。
宋文华的死,潮阳沟劳教所有不可推卸的责任1:发现有病不给用药。2:连续10多天高烧不上报。3:有病不准休息,和其他人一样每天17、8个小时超负荷的劳动。4:没有病号饭,营养不良。5:家属要求保外时他们上下推责任。6:不准家属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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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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