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1999年6月15日,在全国大规模迫害法轮功学员前,昌乐县人民医院院长张文华、工会主度苗玉田亲自出马,将法轮功学员、妇产科护士田瑞臻、妇产科助产士郭素萍、妇产科主治医师吕风臻三人停职,并动用大量人力轮流给她们及家属施压,强迫她们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当时田瑞臻的父亲病重在县医院住院治疗,张文华却不准她去看护。张文华等还到病房给田的父亲施压,使病人得不到休息,心情不安。在无奈的情况下,为了病人的生命安全,家人只好将病重的父亲转送外地医院治疗。田瑞臻、郭素萍因不写保证书被停职15天,调离临床科室到供应室工作。
1999年7月21日,田瑞臻、郭素萍、吕风臻三人去北京国务院信访局上访。田瑞臻、郭素萍回来后被单位送去公安局,与数十名法轮功学员一块被关在公安局三楼的会议室。警察24小时不停地播放污蔑大法的电视,不许睡觉、不许家人探视、不许上厕所。数天后,医院当局将田瑞臻、郭素萍接回医院继续关押。
吕风臻在北京与外地同修交流时,被恶警抓送到北京丰台体育馆关押一天后被送到潍坊驻京办事处。40余人关在一间房子里,蹲在水泥地上,昼夜不停的播放污蔑大法的录像,不许睡觉,三天后被单位昌乐县人民医院接回与田瑞臻、郭素萍关在一起。三人被非法关押期间,睡水泥地、不许关门关灯、不许交谈,上厕所也有人跟着。一个多月后,家属被迫交押金3000元,三人才被允许晚上回家睡觉,白天仍强制到会议室受审,直到九月底。
2000年5月12日,昌乐县人民医院领导找田瑞臻、郭素萍、吕风臻三人谈话,她们讲了法轮功能使人类道德回升、身体健康。院长张文华听后火冒三丈,立即宣布她们停职、停薪、不准回家。当时郭素萍、吕风臻二人的孩子只有四、五岁, 两人的丈夫都在外工作,孩子无人照管,只好带在身边。田瑞臻利用上厕所的机会走脱再次去北京上访,返回后被非法拘留一个月,勒索6000元。田瑞臻出走后,恶人对郭素萍、吕风臻的看管升了级,两人分别被关在没有阳光也没有通风口的仓库及地下室里,看管人员日夜轮流看守。郭素萍、吕风臻绝食抗议,张文华怕承担责任只好放二人回家,但仍派人值班看守家门口,不许外出。值班费、生活费由她们个人承担。
一个月后,郭素萍、吕风臻又一次去北京上访,被非法拘留一个月。在看守所,她们绝食抗议,遭到上死囚床、坐铁椅子、野蛮灌食、泼冷水等酷刑折磨。一个月后由单位将接回继续关押在四面无窗的黑屋子里,24天后,在家属的强烈质问下才放她们回家,但派人监视。此时吕风臻、田瑞臻各自的丈夫分别在高压下,提出了离婚。
2000年7月份,数名法轮功学员在一同修家集体学法,遭恶人举报,县公安局国安科的常全斌、车站派出所所长杨××等将法轮功学员绑架,并在女学员身上做下流动作。田瑞臻被恶警将腰扭伤,仍被非法拘留一个月,在看守所十几天不能下铺,生活难以自理。
2000年10月6日,田瑞臻、郭素萍、吕风臻三人再次去北京上访,途中被恶警截下车,押回县公安局,实施一整夜的肉体与精神折磨。警察田龙云、路道远、杜海涛、范涛等强迫她们长时间一动不动地坐在水泥地上,用皮棍捅咽部致使不能呼吸,同时污言秽语污辱她们。田龙云将学员的头夹在大腿根部污辱人格,杜海涛把皮鞋往女学员的脸上擦,反复不停。第二天县卫生局非法给三人处分:开除公职留用察看。在非法拘留15天后,单位以办学习班为名继续关押三人。其时田瑞臻的丈夫提出离婚,执法部门强制执行,并将田瑞臻送入拘留所。
2000年10月28日,郭素萍、吕风臻被强行送往610办公室在138部队旧址办的洗脑班。洗脑班负责人是原昌乐县政法委副书记王利民,被绑架来的24名法轮功学员,每个人原单位派两名陪教,公安局调用大批刑警,还从学校宣传部调来教师。王利民在会上扬言:过年不转化就死在那里。
在洗脑班,法轮功学员被随便打骂;每顿饭只有一根咸菜条半碗水,却被强迫每天交50元生活费,还被逼迫進行军训。洗脑班雇用地痞无赖,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法轮功学员朱洪德被打的大便失禁。法轮功学员孙淑云、王德芹被打的皮开肉绽,一个月脱不下衣服,生活不能自理。洗脑班恶人使用的刑具有:木板、床腿、竹片、树条子、警棍等。寒冷的冬天,用凉水浇、热水烫、盐水浸伤等;夜间恶人把房屋门窗玻璃取下,冷冻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抗议非法迫害。绝食到八天,法轮功学员郭素萍出现生命危险,被送往县医院抢救,10余天好转后,又被送往洗脑班继续迫害。该洗脑班在法轮功学员正念下,80余天后以失败告终。
2001年6月初,田瑞臻、郭素萍贴真象资料被恶人举报。郭素萍被强行送洗脑班30天后被判劳教三年。恶警绑架田瑞臻时,田瑞臻拒不开门,恶人给她停水、停电、剪断电话线。几天后,田瑞臻正念闯出,被迫流离失所。6月中旬,县公安局闯入田瑞臻的临时住处,抢走了她近万元现金、木兰车一辆、手机、传呼机、录音机,还外带抢走了其他人的三辆摩托车,抓捕了她,并非法判刑三年半。
大学本学历妇产科主治医师吕风臻于2001年7月被安排到医院供应室工作,每个月只发生活费,11月初又被强行送洗脑班迫害32天,于2002年1月5日又被非法判劳教二年,送往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
目前,田瑞臻被开除公职,在县医院供应室干临时工,每月工资300元。郭素萍至今未恢复原工资,只发300元生活费。吕见臻虽然恢复了原工资,但仍欠部份工资未补。
县医院主要责任人:
院长张文化 宅0536-6226232,手机13705368955
副院长秦日盈 宅0536-6223226,手机13953651707
工会主席苗玉田 宅0536-6234986,手机13964670369
保卫科长贾迎春 宅0536-6229534,手机13563660530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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