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四川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先生:
人民检察院肩负着监督、检察各级政法、行政部门及其官员执行法律情况并代表国家对刑事犯罪者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职责。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民公告:在近一年中将重点惩治几类职务犯罪行为。
检察长先生,我们是成都市法轮大法学员,也是受中国宪法保护的守法公民,因此有义务、责任向检察长反映、举报不法官员违法犯罪之事实,望检察长先生迅速派出公正、高效的检察团调查核实此事,并及时纠正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法轮大法学员的正当权益。
具体反映之事如下:
成都市政府中的610办、公安、国安、政法委等有关部门,少数不法官员严重践踏宪法,触犯刑法,任意妄为的侵犯成都大法弟子的信仰自由权,公民人身、健康、生命权。他们利用手中职权,以在新津县花容镇举办“法制学习班”为幌子,干着破坏法律、践踏宪法、侮辱中国检察制度的勾当。这个所谓的“法制学习班”实质就是剥夺公民信仰自由、侵犯人权的洗脑班,在中国的任何一部法律中都找不到它可以成立的合法依据,完全是非法机构,它的唯一目地就是将坚持信仰“真善忍”善良百姓,随心所欲的非法绑架、诱骗至此,然后对这些法轮功学员进行无限期的非法拘禁,并向学员的家人、工作单位实行经济敲诈勒索。最终目地是逼迫大法弟子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放弃做好人的权利!
在洗脑班中不法之徒对大法学员任意辱骂、殴打、滥施酷刑、野蛮灌食、性虐待及各种方式的人格侮辱,并对大法学员采用种种欺骗、伪善、邪恶的招数,逼迫他们放弃修炼,否则进行长期(无限期)的非法拘禁,断绝其与外界的任何通信、通讯联系。有许多被酷刑折磨、精神摧残至重伤、残、病或精神失常乃至生命垂危的大法学员仍被惨无人道的拒绝释放……
那些不法官员的种种恶行已严重违反了国家诸多法律,有的直接犯下了杀人罪、强奸罪、侮辱诽谤罪、滥用职权罪、诬告陷害罪、刑讯逼供罪、徇私枉法罪、诈骗罪、敲勒索诈罪……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要着重打击、查办的几类职务犯罪在这些不法官员身上都淋漓尽致充分暴露且,故而我们所控告之事完全在检察长先生职权管辖范围内。
在新津花容镇洗脑班里,中国的法律和执法者的尊严荡然无存,而是人性丑恶残暴一面的大曝光。那里有的是无法无天,恣意强奸法律、侮辱中国“依法治国”政策、蔑视检察制度、灭绝人性的暴徒和罪犯。请检察长先生立即调查,严惩该洗脑班犯罪集团(包括其指挥、操纵者)的所有违法犯罪行为,取缔这一纯黑社会性质的非法机构,立即无条件释放被长期非法拘禁在里、受着种种非人折磨的无辜的守法公民:在那里有非法关押两年多的樊海东,有受人尊敬却被百般凌辱的70岁高龄的高明芬教授,有爱国民主人士沈筠儒之孙沈小都,还有许多实践着“真善忍”有着高尚道德品格的善良公民——谢志远、詹敏……
面对上列种种血腥、暴力的“严重职务等犯罪行为”,是可忍孰不可忍?!若允许这个“新津县花容镇法制学习班”中的犯罪集团继续存在,人民的检察院岂不蒙羞,岂无存在之必要?
我们深信,一旦检察长查证核实了上述事实,绝不会袖手旁观!一定会运用国家和人民赋予你们的至高权利——法律监督权、公诉权严惩这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匡扶正义!相信并企盼着你们火速解救些被绑架、诱骗而长期受到非人折磨的百姓——一群最应受到世人尊敬、受到法律呵护的信仰“真善忍”的人们。因为我们坚信善良无罪!善良不应受到暴虐!迫害善良者一定是邪恶!
对了,目前国际舞台上发生了一件令世界法律界和世界人民瞩目的大事,现告诉给你们,也有助于你们为推动中国法律走向公正:现在世界上有美国、比利时、西班牙、德国、韩国等国家和台湾地区受到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已经把江泽民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告上了法庭。因为江泽民在五年里发动的对法轮功的政治迫害运动是非正义的、违宪违法的,他代表不了国家、政府与人民的意志、利益,他现在已不是国家元首,不享有豁免权,各国法轮功学员完全是依据中国签字的国际公约、条约和其本国法律及信仰与人权不受任何不法侵害的普世公认原则依法提起的诉讼。且法轮大法已洪传70多个国家与地区,各国政府与人民都已明白法轮功秉持正义、善良、理性、和平、坚韧等可贵精神带给了世界人民与政府以和平与福祉,法轮功对任何一个民族、政府和人民都有百利而无一害,他已深得民心,深受世界人民、政府尊敬与欢迎。
2003年11月26日“全球审江大联盟”向海牙国际法庭递交了江泽民罪状。江氏帮凶罗干、曾庆红、周永康、薄熙来、陈至立等也在不同的国家被正式起诉。刘淇、夏德仁、赵志飞已被法庭判决有罪……四川省一些积极推行江氏对法轮功迫害运动的高官也列入“追查国际”名单,他们出国将面临被起诉或被驱逐……
江泽民对这五年里中国发生的上千名无辜大法学员酷刑虐杀,数十万人被非法劳教,数千人被秘密判刑,无数的人被强迫洗脑和流离失所、家破人亡等负有不可推卸之责,他对中国乃至全世界的良知、文明犯下了不可饶恕之罪,无论依据中国法律、世界各国法律、国际条约、公约,他都逃避不了正义的审判,历史已做出了昭示:从古至今所有逆天叛道残害善良,推行独裁暴政者皆没有好下场。1945年意大利纳粹头子墨索里尼被处决,尸体被倒挂示众;1989年罗马尼亚总统齐奥塞斯库因屠杀数万民众被判处死刑;“文革”中因为执行了“四人帮”的密令而欠下血债的军人被秘密枪决(这是军内高官揭的密)……目前大法弟子的血还在流淌,几乎每天都有被迫害致死的恶讯传出,这些无辜百姓的生命之债,一定将有责任者偿还的,“杀人偿命”是妇孺皆知的天理啊!
只要检察长们秉持正义,维护中国法律与检察官的尊严,为民伸张正义,你们就绝不会孤立无援。现在全民、全世界反对迫害法轮功的浪潮正在汇聚、高涨(提醒一点我们只是反对无端迫害法轮功者,我们从未也永远不会反对政府,我们更是自觉遵守与维护国家法律的!)。相信你们决不会辜负了历史的重托、人民的期盼,手执正义之剑,履行一个人民高级检察官的神圣职责。请与我们携起手来,抵制邪恶,反对这场民族浩劫。
请相信,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请你们保护善良、匡扶正义!请牢记:善待大法者,就是善待自己的生命,一定会有美好未来!
我们将呼唤一切正义之力量来支持你们、声援你们!
成都法轮大法学员
200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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