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国家广播电台访问荷兰法轮功学员诉江案之律师(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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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以下为海牙2004年12月3日荷兰国家广播电台访问荷兰法轮功学员诉江案之律师莱斯伯斯-泽福德(Liesbeth Zegveld)的报导:

主持人:在中国遭到禁止的法轮功运动,荷兰法轮功学员向荷兰法庭提出控告案,指控中国前国家主席江XX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莱斯伯斯-泽福德(Liesbeth Zegveld)是本案代表荷兰法轮功学员的律师。早安!

莱斯伯斯-泽福德:早安。

主持人:您正在准备提出本案的控告吗?

莱斯伯斯-泽福德:对。

主持人:控告的罪行是什么?

莱斯伯斯-泽福德:本案指控中国前国家主席江XX犯了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同案被告还有数名参与犯罪的人。

主持人:为什么中国要迫害法轮功学员?

莱斯伯斯-泽福德:外人很难瞭解迫害的真正理由,但相信这与(江XX)担心法轮功运动会威胁共产党的统治权力有关。您应该已知道法轮功学员人数超过1亿,其中有7千万学员住在中国。如果有人将法轮功学员视为政治运动的一部分,那么这么多的学员人数确实是个大数目,必然会被这些人认为是一项权力威胁;但法轮功学员绝对不涉及政治,因此我认为这场迫害绝对是违反法律的,我想…。

主持人:这是这场迫害的背后原因。现在您将提出控告,那么以后会如何?

莱斯伯斯-泽福德:那么,通常这要看检察官是否会认定我们的指控罪行确实违反法律、以及是否确实构成群体灭绝罪或酷刑罪、是否有足够的证据以及荷兰是否有控告此等罪行的法律依据。

主持人:是的,此等酷刑罪及群体灭绝罪是发生在中国,荷兰的法官为何要审理本案?

莱斯伯斯-泽福德:因为有荷兰人受害。

主持人:有多少?

莱斯伯斯-泽福德:我们目前手边没有正确的数字,但有二件发生在荷兰法轮功学员身上的个案。

主持人:当然,你会希望有更多的个案,你希望这些个案能被审理?

莱斯伯斯-泽福德:当然。法轮功修炼是超越国界,而群体灭绝罪也是超越国界的。这是个全球问题,而且今天,国际刑事法庭在海牙,我们有南斯拉夫调查团(Yugoslavia Tribune),各国应认识到这些很严重的刑事罪事证。否则,我们无法处理这个问题,至少中国绝不会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其他国家应该加以处理,这真的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国际大赦组织已确认已约有1200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这些死亡个案我们都有证据。

主持人:假设您获得胜诉,荷兰法官审理本案而且判定江XX有罪,那么接下来会如何?

莱斯伯斯-泽福德:有关于您提问的「又会如何」,当然江XX不在荷兰,如果您是指这个,您是对的。只要江XX不在这里,我不认为它会认罪,但我们当然可以发出逮捕令或者只要江XX一入境我们就立即逮捕它,这样会对这场迫害产生某些压力,如果有更多的国家都采取这样的行动,那么江XX就无法在各国自由行动。

主持人:江XX一定要在荷兰才会被逮捕吗?

莱斯伯斯-泽福德:荷兰的司法管辖权只达荷兰边境,荷兰可以发出逮捕令并要求其他国家逮捕江XX,当然这是我们的希望,但有可能实现。荷兰主管当局只能在荷兰境内逮捕江XX。

主持人:谢谢代表荷兰法轮功学会的莱斯伯斯-泽福德律师,非常感谢。

莱斯伯斯-泽福德:这是我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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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e is the article in English language:
http://en.clearharmony.net/articles/a23552-articl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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