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我在50年代同当时的领导去看过杀人现场,当时很年轻,害怕,但是领导说去实践一下。看了后几天都没有吃饭。现场印象非常深,墙壁和房顶上是溅的血迹是一点一点的,是由于头部和手臂等部位的动脉血喷溅出来形成的。根本不会出现象电视中演的墙上到处都是成片的血迹。这个人看起来精神都不正常,杀了自己的亲人还笑嘻嘻的。有两种可能,要么就是从牢里抓来的罪犯冒充的,要么就是精神病人。法轮功禁止杀生,我不学都知道。”
我听后非常感慨:一个政府媒体的报道让不学法轮功的老百姓都不相信,而且还能一语道破谜底,可见打压是多么的徒劳和卑劣。两年多了,江泽民仍旧无能改变法轮功的人心,看来他已经气疯了,以为给法轮功造出个把杀人血案就有借口修改法律了呢!老江这样闹下去,赋予公民信仰自由和上访自由的中国宪法早晚要遭涂炭。
这个时代的中国,到底会选择代表落后和愚昧的独裁者呢,还是代表法制与文明的宪法呢?
明慧网转载。200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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