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20日
我到达天安门广场并直接走向西方学员所约定的会面地点,他们已全部到达。他们已经在我到达前举起了写着“真、善、忍”的横幅。警察的箱型车及警车以极快的速度从我身边开过。他们开始围成一圈将所有学员围住,这样在广场上的目击者就不能看到发生了什么事。当时有许多观光客以及中国人在广场上。在圈外的警察对旁观者大叫并驱逐他们离开,这样他们就无法看到在圈里的警车旁发生什么事。我直直走进圈里和同修们在一起。警察粗暴地拖拉着毫不抵抗的学员们。没有任何一位学员做出反抗。
我坐下来和其他的学员坐在地上打坐。当我坐了大约半分钟,一组警察走向我并试图将我拉离地面。两个警察抓着我的手臂,前后各有一个警察拉我的夹克。我不停地用英文重覆说明没有理由使用暴力,而他们用英文回答我“这是中国”,“照我说的去做”。他们非常粗暴,不准我们交谈,并对我使用暴力。他们用暴力试着将我的手臂及手腕折到我的背后。我平静地不断地说我能自己走。他们忽视我的说法并继续使用他们的暴力手法。经过不断地尝试后,他们将我用力地抱住,除非我使用与他们相同或更多的力量,否则我没有办法挣脱他们的箝制。我没有做出任何肉体或暴力的反抗。他们没有让我走进车子,相反的他们将学员丢进车子里,车外的学员们则遭到殴打或推挤,而车里的警察则试着将学员拖进车子的更里面。
其他的学员与我的遭遇差不多。警察们大叫,他们不管在言语、指挥、还是对待学员的态度上一点也不平静。警察一直拍摄整个事件的进行。他们不停地对学员拍摄并照相。有至少超过学员三倍的警察、军人以及便衣警察参加这次的逮捕行动。在警车中,警察一直坐在靠窗的位子上,所以没有人能看到警车里面发生什么事,我们也无法看到外面发生什么事。我听到有其他学员在广场上及警车内被警察猛打并用脚踢脸及全身,即使他们躺在地上并没有做任何反抗。其他人则被拉扯头发。男女学员均受到同等迫害。
他们用数辆警车将我们载到天安门附近的一个警察局,当我们抵达时,他们以暴力将我们推出车外,并押到警察局的一间会议室,过程中他们持续对我们摄影以及拍照,学员们都没有反抗。
在会议室中,他们取走我们所有的照相机及手机,警察不允许我们和大使馆联络,也不允许使用电话。虽然我们数次平静地说明,我们拥有和大使馆联络并告知使馆人员所发生的一切的权利,但均未获同意和使馆联络。某些人试着和大使馆联络,被警察发现并被殴打,因此没有人可以打电话。我们虽然表示不愿意被摄入镜头,他们仍然继续对我们拍照及摄影。
他们几度想要分散我们,也想要将女学员和其他人分开,有很长一段时间,不允许我们上厕所,而当我们上厕所时,他们就寸步不离,紧紧跟着。我去厕所时,就有三名警察跟着我。后来他们成功地将我们分为数个群体,并将我们带到不同的讯问室,他们所采取的方式是强拉距离他们最近的学员,将之拉到离其他学员最远的地方,他们使用相当大的力量迫使我们分开。我们当时未抵抗,只是互相圈住每一个人的手臂,试着要呆在一起,因为我们知道中国学员在警察局被分开后,遭到非常恶劣的待遇,甚至因此而死亡。
我被迫和其他人分开,警察紧拽着我的手臂,我被迫坐在走廊的椅子上,等待着被审问。当时警察又对着我们拍照,即使我们表示不愿意被拍照。他们将我送入一间讯问室,在讯问室内,一位警察负责问话、一位负责记录以及另一位站在门旁负责看守。
我平静祥和地回答相关的问题,之后他们开始问一些非常私人的问题,我说我不必要回答这些问题或遭受这些待遇,而且我们有权利联络大使馆。我被送出讯问室,又被迫坐在长廊的椅子上。其他警察走过来,他们拖着我,抓着我的手臂,其他人由旁边抓着我衬衫的前面。他们想要搜身,我不配合,他们就更加野蛮。只要有人不配合他们的叫喊及命令,他们的行为就变得更为粗野。
我又被带到另一间讯问室,里面有一人负责翻译及讯问、一位负责记录以及一位负责看守。他们问不同的问题,我只回答我认为和本次事件相关的问题,我没有回答我认为和这次事件无关的问题,并努力说明我应有的权利。之后我被送入有其他学员的会议室。据我了解,某些学员被迫和其他学员分离并被带到地下室,遭到更为粗野的对待。
他们用吼叫式的命令迫是我们移到地下室,我们没有我们互相握着手臂。我看到一位年轻女孩被警察紧拖着拖往地下室,由于警察强力推撞的结果,她几乎是被扔下楼梯。
在地下室警察展开另一项搜查,他们要我们缴出所有的手机、照相机、护照等。我们35名学员被送入一个大约2.5公尺乘4或5公尺大的囚房,即使我们不愿意,他们仍然持续对我们照相及摄影。
他们说不会监禁我们,也未视我们为罪犯,但我们仍然被关在一个有门闩的囚房,这违反我们的意志且他们没有给予任何解释。我们再度未获准与任何大使馆联络。
一段时间后我们从囚房被释放出来,并被推入那间比较大的会议室,我们坐在那里一阵子后,被转送到另一个地方,我们不知道会是哪里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一直被转来转去。警察又使用暴力迅速地将我们送入警局外的警车。他们还是一路对我们拍照及摄影。在警车内,警察坐在靠窗户的位子,学员们则坐在靠走道的位子,有更多的警察在警车的前方及后方。
他们将我们带到一个机场旁边的旅馆,旅馆可能没有任何客人,要不然就是因为要容纳我们,而驱离所有的客人。警察还是以暴力方式将我们从警车带开,一路上我们都被拍照及摄影。之后我们被分别带到二间会议室,我想应该是在三楼。
我们再次被拒绝与大使馆联络。我们被迫分成二组,坐在房间内的椅子或沙发上。警察使用其它的家俱,他们的人数约为我们的二到三倍。他们对我们作出负面评论,并持续对我们摄影及照相。如果有人上厕所,就会有三至五位警察紧紧跟着。
后来警察试着要收我们的护照及行李,但没有告诉我们理由。我们说我们想要自己整理行李。他们将我们分成更小的组,并将小组带回我们住的饭店。我和其他二位学员及约十位警察在一辆公车上。
有七位警察和我一起走入旅馆房间,他们开始搜查我的私人用品及文件,我告诉他们那是我个人物品,但他们中有几位抓着我并将我推开,其他人则继续搜查我的行李。
当我回到瑞典时,我行李中的某些书籍及其他重要文件已不见了。我迅速地收拾行李,他们不断地催促我,且其中一位不断地对着我的私人物品及我拍摄。
我告诉他们请那位拍摄者等在门外,但他们不理会我的要求,那位拍摄者继续拍摄。之后我被非常迅速地驾离旅馆,以避开已经聚集在旅馆外的人群。其他学员也遭受相同的待遇。之后他们将我们载回拘留我们的那个旅馆。
大部分学员被个别带到旅馆中更远的地方,远离那间会议室,一个接着一个,并被讯问。我也被带离会议室,和二位女学员在一起。开始的时候,他们说他们会让我们在一起,但当被带到旅馆一楼的房间时,他们将我们隔离。从被逮捕后,他们不断地欺骗我们、哄骗我们以及分离我们,而动机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我被带到一间单独的房间,在房间内有一位警察翻译及讯问我,一个警察负责拍照,三个警察坐在房间的床上以及二个警察站在门外。
他们问了很多问题,也试着用他们满是谎言及诋毁内容的宣传资料“教育”我,我根本不信他们的谎言,平静地坐在那里。只要问题是有关今天这个事件的问题,我就回答。当我未回答某些问题时,他们马上变得恼怒,当我们告诉他们国际法赋予我的权利时,他们只是回避并以否定的语气回答我:“你没有这个权利,我们是这里的控制者”。(待续)
2001年12月21日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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