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立志:为千百万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讨回公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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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04年11月15日,六名加拿大法轮功学员正式向安大略省高级法院以酷刑罪对前中共总书记江泽民为首的五位中国高官提出民事诉讼,并要求2千万加元的赔偿。其他四名被告为李岚清、罗干、刘京和王茂林,他们是由江泽民操控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的主要成员。

何立志,原告人之一,高级工程师,曾荣获中国国家杰出工程设计金奖。由于修炼法轮功,在中国被非法监禁三年六个月,2004年1月20日获释,并于5月20日来到多伦多与妻子团聚。

谈到为什么在加拿大诉江,何立志告诉记者:“肉体上的伤害可以恢复,可是那种精神上的伤害却是如此持久和深刻,我至今仍然很难从过去痛苦经历的阴影中完全恢复过来。”“我们希望这些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们能够在加拿大法庭上被绳之以法,受到公正审判,为千百万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讨回公道,还历史清白,使广大中国人从被蒙蔽中清醒,明辨是非。”

何立志在非法关押3年多后,被营救到加拿大与妻子团聚

* 信仰‘真善忍’两次被非法关押

何立志与妻子1995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法轮功)。1999年7.20法轮功在中国遭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居住及行动被监视,电话被窃听。何立志也因维护自己的基本人权和对真、善、忍的信仰而两次被非法关押。

第一次是2000年3月4日,他去天安门广场寻找因向人大代表递交有关法轮功真实情况的信件而迟迟未归的妻子,广场上的便衣问他是否是炼法轮功的,他仅仅回答了“是”,便说他“扰乱社会治安”被非法关押15天。

第二次是2000年7月21日,因为他向他的朋友邮寄了有关法轮功真象的材料而被安全局的人强行从单位带走,并被抄了家。他在北京海淀区看守所被强行关押了35天,受尽了折磨和凌辱。

* 邮寄真象资料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2000年8月25日,在北京海淀区看守所警察逮捕了他,并强行押送到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当时他身上只穿了一件短袖衫和短裤,光着脚。他和死刑犯关在一起,精神洗脑和酷刑折磨使他时刻处于极度压抑恐怖之中。警察指使四个犯人强迫他每天十几个小时长期坐硬板,还不时遭到毒打,室外冷冻罚站等刑罚。坐板的皮肤严重溃烂,脓血与内衣沾在一起。恶劣的条件使他染上了疥疮,浑身脓包。他的身体日见虚弱, 被折磨得高烧、昏迷、呼吸困难。

2000年12月5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对他非法判处三年六个月徒刑。他提出上诉,但最终因为是法轮功而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转到监狱之前,警察强迫他在一张调查问卷上签字按手印,即签字人申明“在看守所一直受到良好待遇,没有被虐待,生病能得到及时治疗”等谎言,用来欺骗世人,掩盖罪恶。

* 监狱中的肉体和精神折磨

2001年2月14日,他在迷迷糊糊的高烧中被从看守所解押到监狱。警察强迫他观看诬蔑法轮大法的材料,长时间不让睡觉,警察轮流对他進行刑讯、毒打,被浇上水在寒风中罚站冷冻,高压电击等等。直至被折磨得咳血,小便紊乱,尿血。说到电击,他说:“直到现在,看到电焊时闪烁的电弧、听到类似的劈啪声,我都不由自主的感到一阵心悸。”他每天被迫十几个小时超负荷劳动,吃不饱饭,常常被折磨得头昏眼花、心悸,每天都在极限中煎熬。

至今何立志的精神和肉体仍然遭受着迫害所带来的延续折磨,何立志说:“有时我甚至害怕听到别人叫我的名字,我的名字曾经被中国监狱的警察叫过无数次,以至于后来我一听到别人叫自己的名字就神经紧张。一个人无法想象自己的名字竟然成了自己的屈辱!我在监狱所遭受的种种折磨和记忆,至今还在影响着我的生活。”

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一切迫害都在于企图摧毁学员对真善忍的信仰。

* 建立在谎言基础上的迫害最害怕真象曝光

江××出于个人意志,盗用国家机器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这场血腥镇压,导致至少已有1227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6000多人被非法判刑,10万多人被非法劳教,数千人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神经药物的摧残,大批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各地“洗脑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谓“执法人员”的毒打、体罚和经济勒索。同时维持迫害也耗尽了大量民脂民膏。

“610办公室”是江泽民是系统迫害法轮功的中枢,超越国家法律和一切立法执法机构,很像“文革”时的“中共中央文革领导小组”和二战时德国的“盖世太保”。在江泽民操控指使下,“610办公室”的具体策划和执行下,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進行有组织的系统性群体灭绝暴行和酷刑迫害。

何立志仅因为邮寄真象资料就被关押三年半。——这场迫害完全建立在谎言基础之上,所以江氏集团才对能帮助人们了解事实真象的一切事物格外恐惧,不惜一切代价诋毁、扼杀。何立志认为,在海外起诉江××和其它迫害元凶,除了将罪犯绳之以法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将江氏为维持镇压而炮制的谎言统统揭露出来,让世人看清这一切,有机会选择正义的立场。

* 希望加法庭将迫害元凶绳之以法

多行不义必自毙。目前,江泽民及其帮凶在20多个国家和地区被起诉。此外,2004年1月底,加拿大皇家骑警已经将江泽民、罗干、李岚清等45名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列入监视名单。2004年3月9日,“法轮功之友”和“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向美国政府提交了包括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李岚清、王茂林等在内的102名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名单,要求美国政府禁止这些人员入境美国。2001年12月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赵志飞因迫害法轮功而被美国联邦法院判有罪;2004年12月8日,前北京市长、现任北京市党委书记刘淇因迫害法轮功,被旧金山地区联邦法院确认有罪。海外的起诉浪潮极大的震慑了江氏集团,使得它们对法轮功的迫害不敢象以前那样明目张胆了,只能偷偷摸摸,可见它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见不得人的。

虽然何立志目前已经生活在加拿大这片自由的土地上,但是他并没有完全摆脱迫害造成的阴影和伤害。何立志告诉记者,“我在监狱所遭受的种种折磨和记忆,至今还在影响着我的生活。在中国,还有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仍然生活在这种非人的处境中,目前在中国,他们无法通过法庭来伸张正义。我现在在安省法庭诉江,希望加拿大的法庭能够为法轮功学员伸张正义。”

在问到有人质疑诉江是否参与政治时,何立志表示,修炼人不关心政治,法轮功在这方面的教导也十分明确。比如一个政府官员杀了你的家人,你揭露他的罪行,甚至到法庭去控告他,能说你是在参与政治吗?难道仅仅因为杀人者是政府的官员,我们去控告他,就等于我们参与政治或者反对政府了吗?显然不是。江泽民一伙害死那么多人,我们不应该揭露、控告这伙杀人犯吗?大家知道,法轮功没有政治诉求,所以我们没有参与政治。

当谈及江氏集团为逃脱法办而诬蔑法轮功学员诉江是反华时,何立志说,这场迫害是非法的,违反了中国宪法,江泽民把自己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这本身就违法。并且在镇压中的一切行为都是非法的,违反了中国的宪法和刑法。“610办公室”,其产生和存在都没有法律依据。揭露、法办江氏集团才是真正对中华民族有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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