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2005年1月12日】师父“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中有是几次讲到了如何正确对待修炼人之间出现矛盾的问题。师父说:“如果你们都是一团和气,互相之间都非常平和,谁也惹不到谁,谁都使别人高兴,坏了,(众笑)真的坏了,修炼不了了。谁的矛盾也暴露不出来,互相之间不能够促進提高,这可不是修炼团体啊。我们与常人最大的不同是,有矛盾反映出来但是我们都能找自己。(鼓掌)决不是没有矛盾反映出来。”
由此想到自己修炼中遇到的种种矛盾,以及处理的好的和不好的例子,体会到如果每次遇到矛盾,都能首先要求自己符合修炼人的标准,那么每一次矛盾的出现,即便是小矛盾,也都能让自己从中提高上来。真的做到了,最终那个矛盾自然会缓解甚至完全化解,因为从常人角度说,叫孤掌难鸣,从修炼角度说,你已经超越了那个矛盾,那个矛盾对你也就失去作用了。
刚好同修谈到一个例子,说曾看到个别学员中在领馆前的公众场合不拘小节,说的时候就有些愤愤不平,那么被说的人往往也不容易接受。我就想,这已经是矛盾了,被说的和说的同修就是矛盾的双方。对于看到别人不拘小节的学员来讲,如果在矛盾面前能记住自己是个修炼人,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体谅和善意表达——不放任自己人心造成的情绪,而是想想为什么那些同修到领馆前去受罪?夏天烈日炎炎,冬天寒风刺骨,连厕所都很难找到,有的年纪很大,有的带着孩子……,那么同修哪里没注意、没做好,自己就会在尊敬和体谅对方的前提下,提醒同修:大家这么辛苦的在这里讲真象、证实大法,真的很了不起。这个小节也注意点就更好了。我能帮你们解决点困难吗?……
真能这样做——不是为了表达意见而表达意见,或者为了指出问题而指出问题,而是为了大家证实法能做得更好,在这个基点上克服了自己的不足——在这个问题上提高上去了,这个矛盾在看到并指出问题的一方就已经善解了。
想到自己:自己遇到矛盾能处理好的时候,不都是因为按照师父的要求修自己了吗?处理不好的时候往往是自己做事心啊、或者其它的执著心在起作用,或者在别人暴露出的不足面前就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才造成的,成了常人“办公事”、给别人解决问题了,而自己在那件事中没有修上去。一回想,自己经历的这样的失败的例子还真不少呢。于是我对自己说,牛奶撒了,哭也没用,认识到过去的不足,后悔也没用,以后做好吧,一定要做好啊。
其实我们的矛盾和我们每个学员的不足师父看得最清楚,但师父从来都是耐心的、体谅的对待我们。如果我们也能时刻牢记师父的教诲,无论什么矛盾反映出来都找自己,我们最终就能自然而然的做到先为别人着想、体谅别人、善意表达,那么我们就能真的在每一件事中都作为修炼人有所提高。每个人都这样在法中步步提高,整体提高就不是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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