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轮大法信息中心:新闻自由不等于助纣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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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05年1月17日,欧洲法轮大法信息中心(EFGIC)新闻稿:对使用媒体协助及教唆酷刑与群体灭绝罪行的电视台台长的团体诉讼中,被告辩护律师称遵照共产党领导人命令制作 “铲除法轮功” 节目是“独立客观的新闻自由”。

在最近向法院递送对中国电视台台长赵致真(Zhao Zhizhen)团体诉讼案,辩护律师声称其应受美国的言论自由的保护。然而赵的答辩不仅难获事实支持,并且移转了对本讼诉案中心议题 ━ 酷刑及群体灭绝罪行的注意力。

这个在去年夏天于康乃狄克州提交的讼诉案,控告赵协助、唆使、共谋及煽动对法轮功修炼人的酷刑与群体灭绝运动。

根据纽约时报的报导, 2004年12月30日在纽黑文联邦地区法庭的诉讼案,辩方宣称自己是“独立客观的新闻工作者”,就像其他的西方新闻工作人员一有完全的自主权。

但这项声明并非事实。

中共领导人势力介入绝大部分中国机构

事实上今日中国社会里的每个机构,从媒体、教育系统甚至到医疗体系等凡是被中共领导人认定为“重点”组织者,早已遭到中共势力的介入,将其转型成为执行中共领导人特别任务的国营企业。

中国对法轮功的迫害就是最好的例子。

前中国领导人江XX于1999年下令展开对法轮功的迫害时,提出了三项指示:(1)名誉上搞臭、(2)经济上搞垮以及(3)肉体上消灭。

于是,社会中的各个机构都被动员起来执行这个指示。国营媒体每天24小时播放诽谤法轮功的节目。以单一个月的时间为例,人民日报就刊登了347篇攻击法轮功的文章,其中有许多不仅是“反法轮功”并且还编造谎言,将法轮功塑造成杀人凶手和社会败类,所以遭到逮捕、审问、酷刑甚至于杀害乃是罪有应得。

因此,中国媒体在“铲除法轮功”的运动中扮演著很特殊的角色,目标就是扭转民意共同对抗法轮功,鼓动民力协助警力来非法拘捕、关押、审问及折磨那些拒绝放弃对法轮功法法理有深厚信仰的人民。

中共用来对付法轮功的盖世太保

1999年6月,江氏成立了610办公室,一个超越司法之外,类似盖世太保的机构,负责计画和执行「消灭」中国法轮功的工作,迄今,在超过38,000件有档案纪录的酷刑和严重虐待案例,以及超过1,200件已知受酷刑和虐待致死的案例之中,大部分是发生在610办公室官员或在全中国接受他们指挥那些人的手里。

610办公室一开始便与宣传部一起工作,宣传部部长刘云山被任命掌管610办公室,中央电视台副台长李东生则被任命为610办公室的副主任。

因此,负责散播反法轮功宣传的官员便与那些指挥洗脑中心、对法轮功学员酷刑和非法谋杀的人,在同一个部门中并肩工作。

在「两个工作组--宣传办公室和控制法轮功办公室--监督全国性整体取缔情况」的支持下,一方面在宣传运动上的合作角色,而在另一方面则是非法的逮捕、关押和酷刑,正好反映出「北京下令成立『反邪教专案组』,在它已经强力打压法轮功之下,再进一步提升迫害」。(Hong Kong Globe & Mail, February 16, 2001)

正如在起诉赵先生中所提到的,特别重要的是在2000年11月底至2001年4月初之间,当时在2001年8月份的华盛顿邮报上以「以酷刑瓦解破害法轮功」为题的报导中说,一项更加遽的宣传活动配合更广泛使用强迫洗脑:对拒绝放弃他们信仰的学员使用酷刑和警方暴力来处罚与恐吓。」

华盛顿邮报文章引用一位中国政府顾问的说法:「单纯的暴力是不起作用的,只是(强制)教化也不起作用,如果宣传不能开始改变一般公众的想法,那么都不会起作用的,你必须三管齐下,那就是他们(中国官员)的想法。」

此外在CACA网站上(由被告成立与运作的)所公布的与全中国媒体相同的演讲,并不允许对法轮功修炼进行合理反映和公开的讨论,网站上充满著强制性,像「我们应该对待恐怖份子一样的对待法轮功,使他们像过街老鼠(意即人人可以喊打)」、「恐怖份子和邪教的主要目标是普通人民,一发现就要消灭」、「我们应该像美国攻击恐怖主义那样打击法轮功,彻底消灭人类的毒瘤」。

酷刑和群体灭绝,而不是诽谤或诋毁

赵在中国所主管的媒体并非个人或单一机构的声音,而是中国共产党用来执行「铲除法轮功」这种全国性运动的工具,因此,事实上对赵的法律诉讼不是控告个人诽谤或诋毁,或质疑某个人或机构的言论自由权利,而是要将那些在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系统性酷刑与谋杀的活动中明知却故意助纣为虐的人绳之以法。

我们相信美国的法院将会明辨他们的不同,并在此重要的案子上维护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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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e is the article in English language:
http://en.clearharmony.net/articles/a24391-articl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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