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2004年12月中旬左右,在法国巴黎的司法官考试中,有一位参加这次考试的华人,在众多的考生中脱颖而出,并获得优异成绩。
考试结束后,他高兴的告诉我的一位朋友:考试题中,其中有一个问题提到法轮功。他对此问题的回答使考官教授很满意。向他提问题的是一位法国的社会学教授,其对中国很了解,并深以认识中国为荣,而且会说中文。
社会学教授问:“你知道什么是法轮功吗?”
参加司法官考试的华人学生回答:“法轮功是一种精神信仰,是对人的身心都很好的一种运动。只是在中国被中国政府认为是XX,竟然在法国的每次报导中也提到法轮功是XX。但是据我所知,从我认识的人的所作所为到他们的各种活动,没有一点根据说其是X教。这让我不能理解为什么这样!”
当时,他圆满的回答了考官教授提出的所有问题后,受到了所有在场的教授、考官和旁听者的高度赞赏。在热烈的掌声中人们纷纷向他表示祝贺。当时在坐的有法国司法界的高官,法律界的知名人士等。
司法官在人间代表正义的判决,分辨是非真假,不为社会的假象迷惑,是站在人间公正、正义、良知和道德上的决裁者。
为了让善良的人们了解法轮功的真象,大法弟子们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他们经常把法轮功的真象资料不间断的送给自己认识的和不认识的人们。这位参加司法官考试的华人学生,就是从他的朋友那里看到了法轮功的真象资料,而他的这位朋友又是一位法轮功学员的朋友。
真象正这样人传人的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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