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我回想起我自己也曾莫明其妙地上了电视的过程。外界一直以为江泽民集团是在99年7.20才开始对大法的迫害的,其实早在这之前便开始了,只不过有的地区已经公开,而有的地区的政府部门是在秘密的调查。记得那时我还是一个共青团员,一天团支部书记(也是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拿了一张表悄悄地把我叫到一边,忧心忡忡地给我看,那是我们厂子党支部对团员中法轮功学员统计表。这是我知道的第一张统计表,以后这种表就再也没断过,尤其赶上逢年过节更勤。只是制表的单位换成政府的职能部门,而且级别越来越高,所用的表格也完全改成了铅印,且白纸的质量是我见过最好的。统计的项目也越来越细,除常规的照片、住址、电话外,还有诸如身高、体重、鞋子的号码以及身体的明显特徵、常穿的日常衣服的颜色、款式、口音,在北京是否有亲戚,他们的住址等等。
由于大法把我升华成了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并坚持要按“真、善、忍”的标准继续做好人,团支部便要求我写出退团申请,并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单独给我一个人办理了提前退团手续。我“退”团后,我厂多次上了当地的报纸、电台,作为“标兵单位”介绍了是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了全厂的所有团员中没有一人修炼法轮大法的“先进经验”。
1999年9月份前后,公安处打电话给我,让我再过去一趟。结果这次他们的态度出奇地好,先是客气的把我让到楼上的精心布置的摆满鲜花的会议室,由正、副处长亲自接待。只是指定让我坐在背对着门口的椅子上。当时我并未多想,立即开始向他们洪法,介绍自己在学法后精神道德出现的巨大升华,大约一分钟后,处长突然说:那好吧,今天就谈到这,然后俩人便走了,把一头雾水的我扔在了会议室。直到过了一段时间,我才意外地得知自己上了新闻,镜头就是那天的在公安处的谈话,不过自己仅是个偷录的背影,声音都被剪切了,播音员用旁白介绍说在公安部门的“细心教育下”,我已经“彻底地清醒了,压力一扫而空,开始了崭新的生活。”
政府工作人员和新闻媒体竟干出这种颠倒黑白的事来!在以后的被抓、抄家过程中,只要面对警察,我都坚持自己面对门口,免得再被偷拍录像。
1999年我市还发生了那么一件事,有一个以前炼过十几天动作的人因病住院了,一堆警察跑到医院找到她,让她上新闻联播,并表示只要她说她是炼法轮功的,结果得了重病,是医院及时治疗好了她,就这么几句话,不但治疗方面好说,还由政府额外给她补助3000元钱。该人立即拒绝了:“我以前是炼过那么几天法轮功,但早都不炼了,我得这病和人家法轮功可没有一点关系,这昧良心话你找别人说吧。”警察临走时还嘲笑她死心眼,到手的钱竟不要。
善良的大陆同胞啊,赶快清醒过来吧,我们视为权威的新闻联播就是这么“制作”新闻的!那些1400例的死亡名单、天安门的“自焚”事件、一期期焦点访谈,都是这样“出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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