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0年12月22日去北京,24日被抓回关在辽宁省清源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我们没有讲真话的权力,所以我们开始绝食了。因为我绝不向邪恶低头,邪恶之徒们便强行灌食插管。我硬是拒绝它们,它们说我是顽固分子,被送进辽宁省抚顺市吴家堡子教养院劳教(在看守所绝食九天)。
到劳教所的当天晚上,暴徒们就开始给我加压了,加压就是连续打,打得不行了还要打,直到写什么保证书,飞着、蹶着、蹲着、不让睡觉,叫人轮班看着。当大队长吴伟来时我跟他说:“我是一个农村家庭妇女,不能这样对待我。”她不容分说不管头脑地乱踢一通,踢得我口流鲜血,至今还在嘴唇里留下一道伤疤。白天连续体罚到晚上,晚上一管教问我:“你怕不怕电棍?”我说:“我从没犯过法,不知道。”他说那好,叫人拿来纸和笔,叫我写转化书,我拒绝,他就开始给我过电棍,我仍然不写,他就叫五六个人打我,抓我的头往地砖上摔,打完后我说:“我不就是炼法轮功吗?我没有犯国家那条法。”他们无话回答,说了一句:我知道你是好人。
过了几天,暴徒们见我还是不写,动手揪着我的头发摇晃很长时间,后来有时打有时扭,我一直绝食,暴徒们再次强迫灌食不配合就打,打骂成了他们的工作,一直折磨得我渐渐消瘦,直到生命垂危,将我送回家,在这期间我前前后后绝食20多天。
在家恢复一段时间以后,因生活困难(以前上访罚过款),出去打工。
2001年2月的一天,暴徒们突然闯进我打工的住处将我带走,又一次把我送进抚顺市吴家堡子教养院。我又开始绝食,他们又开始加压了,用轮班强迫的手段进行殴打,把我送进五班。一进屋20多人围上来说:“咱们开始轰她。”“轰”是用4寸多长的塑料筒子对着耳朵乱喊乱叫,轰了很长时间,说没效果,就开始打了,看打得我不行了,直到喊得它们上不来气,才住手,真是打得鼻青脸肿,叫人把我抬回四班。这还不肯罢休,大队长又一顿毒打。当时打得我口鼻流血不止,我还是拒绝写什么保证。第二天,一个班抽两个人,共六个班,12个人把我拽进了库房就开始打,一边打一边说:往里边点,别让人看见。暴徒们用早就准备好的木板砍手背打手心,直到把手打得象馒头一样,才住手(打了2个多小时)。
有一天我目睹了一个邪恶场面,因我不屈服,女大队长又把我领到六班加压。一进门,看见几个男同修在“飞着”,不知多少时间了,他们的手背在颤抖,弯成一直角,男管教和女管教,上下床都站着人,都在逼着男同修。其中有一男同修不省人事了还在加压,有一个人背着手脚耷拉着,他们还说是装的,用针扎脚心。太残忍了。
这次在劳教所52天,我绝食52天,在我生命垂危的情况下,暴徒们强迫我写自伤自残自死自负,我又一次拒绝了。这不是想杀人灭口吗?嫁祸于人吗?
52天折磨我奄奄一息了,劳教所给县政法委打电话。政法委不管,后又找县妇联,通过县妇联找到我姐姐,当姐姐见到我那面目皆非的面孔时说:“这是我妹妹吗?”当确认是我时,姐姐大哭了,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暴徒们还强迫姐姐拿一万元赎人,否则不准带走,当时我姐姐真是拿了一万元买了一个快要死的人回家。
善良的人们,一个遵守“真善忍”的人竟遭到如此的摧残!
转载自明慧网 2002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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