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2004年2月18日晚上九点多钟,广州市青年女教师苑明上完课回家,她父亲已经在她的住处等候多时了,被共产邪灵控制的父亲拔掉了电话线,趁苑明不注意,用一根红色的电线从后面勒住她的脖子;苑明反抗挣脱电线后,其父又追上前用电线勒住她,几乎把她勒得窒息!在父亲疯狂的威逼恐吓下,苑明脑子当时一片混乱,无法正常思维,一时神志不清,被迫写下了所谓的“保证”。
这是发生在中国最开放的城市──广州令人震惊的一幕,而这位父亲是中共统治下的高级知识份子。当苑明告诉母亲其父亲的行为时,这位“全国人大代表”母亲,只是说“我调查过了,你爸那是过失行为”。
苑明,29岁,是父母的唯一女儿,1998年7月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外语系。1999年于广东碧桂园学校任小学英语教师。2001年9月起在广州业余大学外语系任英语教师。自从修炼法轮大法以来,一直坚定大法修炼,不断提高自己的心性。她心地善良,淡泊名利,工作勤恳,兢兢业业,在家也是孝顺的女儿。
在过去几年,苑明屡次遭受迫害、被长期关押强制洗脑。2004年12月15日再次遭到不法人员绑架,被送入到位于槎头的臭名昭著的洗脑班迫害,非法关押至今。
2002年,在一次学校强迫师生“人人过关”对法轮功表态的会议上,苑明慷慨直言维护大法,通过自己的修炼经历和体会,向在座师生讲述了法轮功真象。对于这样一位敢于讲真话、不畏暴政的女教师,学校却把她强行绑架送到位于槎头的臭名昭著的广州市洗脑班(所谓的“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进行迫害,受尽身体和心灵迫害,直到2003年她才被“释放”回单位工作。苑明本着大法弟子的慈悲心,通过自己在“洗脑班”经受迫害的事实,向同事和学生讲清法轮功被残酷迫害的真象,讲明善恶必报的天理,告诉他们:人的心里只要装着“法轮大法好”这一善念,才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然而,仍然有一些被邪恶造谣诽谤大法毒害较深、不分是非善恶、违背良心的人,其中有经济系一个姓莫的女教师、行政部门一个姓何的教师,还有一个叫陈静合(音)的学生,向学校领导“告发”苑明。广州业余大学的几位领导对此事也是有不同意见的,可是在共产邪灵的控制下,正义难以伸张,小人当道,倒行逆施,到处都是乌烟瘴气,总是有那么一些投机分子作乱,妄想通过此事捞到一点政治资本,他们假借学校名誉,伙同街道和派出所不法人员,丢弃正义,丧尽天良,立刻对苑明施加各种压力,软硬兼施,可是都不奏效。于是暗地里打电话给她父亲,威胁恐吓苑明的父母。
苑明的父亲害怕女儿可能会被开除公职,过流离失所的生活,一味的哀求,请求学校保留她的职位。但是,学校邪恶领导又得寸进尺,利用她父亲火爆的脾气和容易丧失理性的一面,借刀杀人,威逼他必须“帮教”苑明,不准讲真象。苑明父亲在“红色恐怖”的极度逼迫下,担心害怕,心灵受到了极度的煎熬,理智和道德完全被扭曲,不但不敢为自己的女儿说半句公道话,反而在邪恶面前完全倒向错误的一边,对女儿进行迫害。
2004年2月18日晚上九点多钟,苑明上完课回家,她父亲已经在她的住处等候多时了,在“文革”红色风暴经历的阴影以及共产邪灵因素的控制下,可怜的父亲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智,他拔掉了电话线,趁苑明不注意,用一根红色的电线从后面勒住她的脖子,勒得她透不过气来。苑明挣扎反抗,挣脱了电线,她父亲还不死心,又追上前用电线勒住她,几乎把她勒得窒息!作为一位高级知识份子,在“红色政权”的“大好形势”下,苑明的父亲差一点成为了杀人凶手!
次日,苑明在学校遇到保卫处的王军,这个王军曾经在学校同事面前说:“我就是吃这碗饭的(抓大法弟子)。”当责问他时,王军说:“是我给你父亲打的电话,随便说了说。”说得真是轻松,却几乎造成了人间悲剧!有些人就是多么狠毒、伪善!
事发不到一个月,有一天在业余大学校本部二楼的走廊上,副校长王国全“命令”苑明去保卫科找王军谈话。在那里,她见到保卫科长王军和学校办公室主任张荣烈。王军说:“我和党委主任跟你父亲谈话,要‘教育’你。叫他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不要动手。你父亲的脾气是很暴躁的。……我经常和你父亲联系。”张荣烈说:“你父亲的行为,你去跟他说,不用跟我们说。他的行为违法了吗?”苑明说:“不只是违法,是犯罪。我向学校提一个建议:有事直接找我,不要找我父亲。”张荣烈说:“这个建议不能接受。”随后找了个借口免去了苑明的班主任职务,以减少苑明与学生接触的机会。可见,在整个事件中,他们扮演这关键的角色,他们是有意让事态往这方面发展的。
邪恶人员不仅直接迫害坚定修炼的大法弟子,还给大法弟子的家属施加压力、恐吓、威胁,使一些家属在谎言欺骗,承受强大精神压力以及背后邪恶因素控制下丧失理智对自己的亲人下毒手。虎毒尚且不食子,作为万物之灵的人,怎么会变成无情无义、丧失人性到这一步,这与魔鬼有什么两样?!传统伦理道德在这里已经被彻底粉碎。从这个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共产邪灵的凶残邪恶之处。
在这次派出所、单位和亲人联手对苑明的迫害中,他父亲虽然是迫害的直接实施者,但只是个被利用的工具,他极度害怕强权、委曲求全、苟且偷生,才会干出这种人性全无、助纣为虐的事。而派出所和学校个别领导才是真正的凶手,他们借刀杀人,是教唆犯罪,是迫害的指挥者,使出的心计更恶毒。这些人本身也都是被邪恶利用的工具,是党文化的受害者,各自都干下了不同角色的大坏事。
苑明母亲作为一个堂堂的全国人大代表,不但不敢保护修炼真、善、忍的亲生女儿,却反而站在学校一边。对父亲的行为,只是说“我调查过了,你爸那是过失行为”。苑明是通过电话,告诉母亲:她的父亲的危险行为是完全错误的,并说人即使能侥幸逃过人间的法律,绝逃不过天法制裁。母亲在单位的电话也是被监控的,结果母亲单位的许多人都知道了苑明被迫害以及母亲为迫害找理由开脱的事。请问这样早早等候在女儿房间,在女儿回家后,突然将粗电线套在女儿脖子死勒是一种过失行为吗?知法犯法,自欺欺人。一个母亲,一个所谓的“人大代表”不敢正视对自己唯一女儿的迫害,还帮助粉饰掩盖,实在可悲,也充分体现了共产邪教的邪恶本质!
苑明的父母亲长期受共产邪教党文化的毒害,认为“胳膊拧不过大腿”,“识时务者为俊杰”,所以在他们的心中只有强权,道德和良知被摆到一边去了。作为知识份子,他们不是不了解事实、不明白道理,可是面对唯一女儿现在所遭受的迫害,他们恍惚又回到了“反右”、“文革”那个黑白颠倒的时期。在苑明2003年被关押在洗脑班的日子里,强大的害怕心理导致她父母亲在后来长达一年的时间里不敢问起女儿在洗脑班期间承受了怎样的迫害。相反,他们在给苑明的一封信中像邪党一样打着“国家和人民”的旗号写道:“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最大利益,每个国家都制定有自己的法律。切不可听凭少数人的摆布,千方百计地钻法律的空子,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以侥幸心理或是逆反心理来歪曲和否定法律。否则,无异于将自己的命运和前途断送,无异于让自己永远生活在阴暗之中。”但是到底是谁在违法!?谁在执法犯法!?谁在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又是些谁生活在阴暗之中!?
明明是女儿被中共执法人员非法关押迫害,这家父母却在另一封给女儿的信中又写:“法律是必须遵守的,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任何国家都不希望、不允许在本国发生无政府主义。顽固地与法律相对抗,犹如鸡蛋碰石头,后果不堪设想,而且不可能获得石头‘迫害’鸡蛋的同情和支持。凡是卖国的人,忘恩负义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掌握辩证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生活在海外的人可能很难想象这竟然是一封家书中的内容!根本就是逻辑不通啊!违法的是关押他们女儿的人呀!卖国的人、忘恩负义的人正是中共不法官员,没有正确的人生观也是共产邪教党徒。他们到底想说什么?想要女儿也和他们一样唯唯诺诺、放弃自己的思想?去做一个被共产邪教控制的人吗?
2004年12月15日上午八点左右,苑明刚一回到学校,因在学校的宣传栏和课堂上向学生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真象,揭露邪恶谎言,再次遭到强行绑架,被送入到位于槎头的臭名昭著的洗脑班迫害,非法关押至今。
我们希望所有参与迫害苑明的帮凶要找回自己的良心,弥补自己的罪责,不要一错再错,不要做江××集团的追随者、陪葬鬼;希望苑明的父母能够找回良知,为自己的女儿说话,讨回公道。我们呼吁更多善良的人们来关心此事,伸出援助之手,争取苑明早日恢复自由。
以下为苑明在2004年2月18日夜写的严正声明:
严正声明
今天晚上我上完课回家(晚上九点多钟),我可怜的父亲在四周强大压力驱使下,完全丧失了理智,偷偷躲在我的住处,趁我不注意,用一根红色的电线从后面勒住我的脖子,勒得几乎透不过气来,连续几次,几乎勒得窒息!逼迫我写“保证”。我现在严正声明在家中被亲生父亲用电线勒颈威逼迫害下所写的一切文字全部作废。今后要按大法要求坚修到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
声明人:苑明
2004年2月18日深夜
附:
苑明所在单位:广州业余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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