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鞍山市公安局局长的公开信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鞍山市公安局局长、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叫孙萍,是鞍钢附企环保设备制造厂的一名工人,今年42岁。因我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沈阳马三家教养院,只能写信向局长及各位领导申诉。

我是1995年5月因身体不好而开始修炼法轮功的,炼功时间不长,身体发生了很大变化,怪病奇迹般的消失。法轮功不仅健康了我的身体,也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做好人的道理与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大法要求法轮功修炼人为人处事必须真诚、善良与忍让,重德行善做好人。法轮功使我改变了以往伤心、忧郁、悲观、厌世的消极心理,对社会、对人生有了全新的认识,是法轮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并给了我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是法轮大法给了我一切,,家庭生活也从此变得温馨而幸福。

可是,自从99年打压法轮功以来,讲真话就成了罪过,就成了被随意迫害的理由。以鞍钢劳动卫生研究所高书记、赵所长、刘武、杨福振为首和我们厂的厂长刘作影、办公室人员魏冰杰、张平及工人杨丽芳等人不断到我家骚扰,对我施压、恐吓,逼我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放弃修炼。就我知道的,他们就有五次纠集在一起来我家企图绑架我上转化班。有一次竟逼得我从二楼跳下去,他们不但逼得我有家不能回,而且在我家一坐就是好几天,轮流监守,严重地干扰我的家人不能正常生活。是谁在纵容他们这样做?是谁在肆意践踏国家的法律和宪法?是谁在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2002年5月28日,我第一次被抓,双山派出所3名警察到我家抄家(一个姓许、两个姓王),他们没向我们出示任何搜查手续,当时抄走两台小录音机,其中一台是孩子学习用的,一套讲法录音带(14盘),还有几盘炼功带。他们还从我丈夫衣兜里翻出他当天开的工资钱490元,强行拿走300元,还把一张写有我名字的存折强行拿走(就因为是我的名字)。后经过我父亲写个证明,是他用我的名字存的钱,才把存折还给我们。我被关押在看守所一个月后,也就是2002年6月28日,被非法判教养两年。在送往沈阳马三家教养院体检,发现严重肾病而拒收,当时的病情诊断书被双山派出所姓许的警察拿走。

2004年9月23日早晨,双山派出所三名警察(一个姓许、一个姓付、一个姓张)闯入我家,我问他们为什么抓我?他们欺骗我说,2002年教养的事没完。再一次将我抓走,整个过程没有经过任何法律手续与程序。在当天下午2点就把我送到了沈阳马三家教养院,而且他们送我时的那个本是经过改动的(接收干事杨娜说的)。他们这种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的行为,不知局长和各位领导是否了解和清楚?

从打压法轮功到现在已经六年了。这六年来,从单位到街道到派出所,他们的所做所为对我及我的家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和对我们最基本人权的侵犯。蛮横、施压、威胁、恐吓、随便抓人成了他们的家常便饭。

法轮功能够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能够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准,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这是尽人皆知的事实。人们有了好的身体,才能服务于社会,为社会创造价值,人们的道德水准回升了,知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理,社会才会稳定,这对国家所提出的以德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并不相违,反而会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是应该大力提倡的,但却遭无理打压。有众多家庭被迫害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好人应当受到社会的尊敬,而不应该被抓、被打、被关押,这怎么是在和谐社会里所发生的事情呢?所以,希望局长和各位领导能够全面的了解事实真象,用公平的、公正的正义之心来对待法轮功学员的申诉报告,不要再让这场邪恶的迫害继续下去了,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早日还我们自由之身!

本市公民

孙萍

* * *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