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孙桂兰,女,55岁,家住黑龙江省巴彦县巴彦镇西郊街糖厂家属区,1998年得法。得法前患有严重的心脏病、高血压、子宫肌瘤等多种疾病,连简单的家务活也不能料理;修炼大法后这些疾病彻底痊愈,并能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2000年8月,孙桂兰同40多名大法弟子到巴彦县人民广场炼功,被抓到巴彦县看守所迫害一个多月。2000年12月26日去北京上访,在快到长春的火车上,铁路乘警以检查身份证为由,将其劫持到长春铁路派出所迫害。她不报姓名地址,铁路警察对她拳打脚踢,四天后把她外衣外裤扒掉,将她扔到野外的雪地上。孙桂兰艰难返回家中,在这以后几年里,在巴彦镇第三派出所副所长李民等的骚扰和家人因怕心的干扰下,她不得不流离失所在外打工,最终于2003年6月1日含冤去世。
谢凡,女,55岁,家住黑龙江省巴彦县巴彦镇龙江南四路20号。2000年7月去北京上访说明大法真象,巴彦镇第三派出所警察向其家人强行索要进京接人路费3000元,非法把她抓回当地,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后来她通过正念又要回1500元,之后派出所不法人员以各种理由到其家中骚扰迫害,谢凡于2005年9月2日突然离世。
刘秀云,女,72岁,黑龙江省巴彦县大法学员、巴彦县工商银行职工。2001年8月1日到巴彦县第三中学大法学员费梦琳家中作伴,被巴彦县公安局以串联的名义绑架到巴彦县拘留所非法拘留半个月,并被勒索罚款3000元,其家人找公安局领导说情,又被公安局领导要2000元,后来到哈尔滨市妹妹(不修炼)家中串门,又被巴彦镇二派所长姜惠臣、副所长顾彦龙等人指使警察劫持回当地,使她心里承受很大压力,于2003年10月含冤去世。
苏桂芹,女,56岁、黑龙江巴彦县巴彦镇兴胜街大法学员。1999年7月22日,她同五位大法弟子到原炼功点炼功,被不法人员抓到巴彦县公安局,遭到谩骂和恐吓,于当天被放回。2000年她丈夫张洪珠用传真机传递大法资料,被非法抓到当地看守所迫害,警察随后又抄家,之后还不断到她家骚扰迫害,使她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于2000年9月含冤去世。
巴彦县政法委副书记何志刚,办室电话0451一57522957
610办公室头目张志民,电话0451一57513231
县综合治理办公室主隹聂福轩,办公室号码0451一57511142
公安局局长吴刚,办公室号码0451一57522707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军,办公室号码0451一57502823
巴彦镇党委书记宋俊丰,办公室号码0451一57521543、住宅号码0451一57522734
巴彦镇长崔融冰,办公室号码0451一57521574、住宅号码0451一57529805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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