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2005年9月17日下午2点钟,黑龙江省双城市希勤乡治业村那振贤的家属们前去看望遗体,发现那振贤的遗体已明显的被处理过,但是嘴角的右边依然有明显的血迹,身体右腋下靠前胸侧处有巴掌大小的紫黑伤痕,靠身体前胸的腰上方也有掌大小的明显伤痕,两腿有异常,鼻梁骨肿胀变形,左眼睛有外伤充血(见下图)。
一、死亡证、殡葬证包括家属签名是同一人填写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和死亡殡葬证(附图)上的填写日期都是2005年9月16日,在家属签名处签的“李剑峰”,那振贤家属表示,并不知道这个“李剑峰”是谁?从这些文件上不难看出,所有笔迹均为那个冒充家属的“李剑峰”所写,而且医学证明书是先盖章,后填写内容、后签字。那振贤家属说,并没有家属一个在场签字。
二、家属去观看那振贤遗体的几点质疑
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五大队王凯及另外两管教,不允许家属对遗体拍照,而且疯狂的抢家属的相机,并给110打电话要非法扣留所有家属。对此,那振贤家属十分不解,他们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要掩盖什么?为什么不允许对家属遗体拍照?为什么要打110报警?对自己亲人的遗体拍照也犯法吗?
在家属没有见到那振贤遗体前,长林子劳教所为什么要对尸体进行医学处理?即使是这样,家属也清晰的见到那振贤尸体上有多处明显的外伤。
在办案人陈述那振贤出现病态,进行治疗及死亡的过程中,那振贤家属对此有以下疑问:
1、办案人说15日晚送至医院检查治疗,没有任何问题,便返回劳教所,为什么16日早9点那振贤就突然死亡了?
2、从15日晚有异常,至16日死亡,十几个小时的时间,为什么不早通知家属,直至死亡以后才通知家属?为什么不让家属见到活着的那振贤?
长林子劳教所五大队王凯等人针对家属提出的各种疑问,不敢做正面回答,闪烁其词,催促家属去见尸体,也不承认那振贤是他们抓的。仅从这一句话中就看出,他们在推卸责任,逃避问题。
那振贤家属表示要追究死亡的真正原因,并追究造成那振贤死亡的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呼吁正义善良人士给予帮助。
相关电话:
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
第一所长:史英白
监所科:任明宝 手机:13936162187
管理科:吴科长(人称眼镜吴)
五大队电话:0451─82037105,王凯、指导员,赵爽、大队长。
副队长:张胜国、李剑松
管教员:窦玉新、郭万机、卢学民、孙庆宇、刘××、暴X
四大队电话:0451-82307104,郝威、四大队长,管教:敖平、丁延丰等人。
哈尔滨市劳教局电话:0451-82724371
哈尔滨市劳教局管理处电话:0451-8270361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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