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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说唱艺术”?它的最明确的定义是什么?简单扼要的说,用中国的文字,中国的语言(包括各地方言),中国的音乐,和特有的又说又唱的表演技巧,来叙事、抒情、写景以娱乐群众的表演艺术,就叫做“说唱艺术”。
“说唱艺术”由于时代及环境的不同,有许多不同的名称,也各有不同的定义,现在约略的说明一下,说是“正名”也未尝不可,如果说是考据,则吾岂敢?您只好姑妄听之了。
民国初年到二十年间,平、津、京、沪大都市中的游艺场所,有所谓“什样杂耍”的艺术表演,所谓“什样”是指它的多、它的杂,绝对不是八、九、十的“十样”。事实上,当年常见的表演艺术有几十种,现在全国各地综合统计起来,约有三百多种。
“什样杂耍”内行人用最简单的说法,叫它“鼓、溜、踩(彩)。”鼓,是指鼓曲,包括京韵大鼓、梅花大鼓、乐亭大鼓、西河大鼓、山东大鼓、河南坠子等;溜,是只以说为主的表演,包括评书、相声、快版声等;踩(彩)是指以动作表演为主,包括耍叉、耍坛子、踢毽子、抖空竹、变戏法等。随便一数,绝不止“十样”,但是总称“什样杂耍”,也叫“什锦杂耍”。
进入学术范畴之后,也有不同的名称,有的叫它为“民间艺术”,有的叫它为“群众文艺”。“中国曲艺”、“说唱艺术”两个名称,近年来普遍为海峡两岸共同使用,也渐渐为学术界和演艺界所肯定,很少发生争议的。
按“曲”字的解释,曲是指的乐曲,《辞海》载:“今乐曲中的唱词谓之歌,而称歌之音节谓之曲。”所以曲牌、曲调、曲谱、曲韵等名词,都是偏重音乐性的。“说唱艺术”的十大门类中,唱部占去十分之七,这也许是把它叫做“曲艺”的主要原因,但却忽略了“说”的独立性和个别性义,如果以“正名”的观点来判定,“说唱艺术”这个名词是应该予以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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