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上海市胜德塑料有限公司职工张勤,男,50岁。张勤原是厂里的技术骨干,工程师,曾任质监科科长、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助理。在单位里只要一提起他,上至厂长,下至门房,都一直称赞他是个乐于助人的好人。但就是这样一个正直善良的公民却在短短的五年时间里被一次监视居住,四次软禁,五次拘留审查,一次判刑四年。究其原因,仅仅是坚持修炼法轮功。
在张勤被拘留关押的日子里,受到了非人的虐待。1999年10月在被上海市静安区公安分局拘留期间,因坚持炼功而遭到来“教育”他的民警轮番毒打。本着“真、善、忍”的原则,他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可是,忍让换来的却是進一步的迫害。1999年底,他再次被上海市徐汇公安分局拘留,在徐汇看守所,有一次承办人邱某,对张勤坚持认为法轮功不是X教的答复不满,从而兽性大发,竟轮起双臂左右开弓对准他的脸连击200多下耳光,直到他再也无力举起双掌才罢休。至于罚抄所谓的“行为规范”或“二高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更是家常便饭。只要管教人员不叫停,便得一直抄下去,没日没夜不能吃饭、不准睡觉。
2001年3月份,张勤因张贴宣传法轮功宣传品而第四次被捕。在徐汇看守所关押期间,他坚持炼功不认“错”,被强迫面壁而立,整整六天六夜,稍有抗争就拳脚相加,致使他神思恍惚、双脚肿得像小山,并化脓流血水,生命垂危。民警怕他死在拘留所,闹出人命案,竟致电家属谎称他脚气严重感染,需立即送市级医院治疗,并有可能要截肢,否则有生命危险等等,命家属立即送500元钱去。76岁得老父老母整日在思念儿子,不料却等来了这样一个电话,顿时被吓得魂不附体,立即凑满钱物匆匆送去。可他们却连张收据都不给。
或许是修炼人的善行感动了上苍,张勤在医护人员的抢救下终于慢慢恢复过来了。可是出院等待他的却是四年的牢狱之灾。2001年9月29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01)徐刑初字第229号判决书竟荒唐的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张勤有期徒刑四年。
在上海市提篮桥监狱的初期,他每天的“必修课”是被干警或囚徒(受干警唆使)毒打约两个小时。这次他们学乖了,专拣肌肉多的地方打而不会岀人命,不会留后遗症。这种暴力直到他在海外的亲友回国探望才稍有收敛。
就这样张勤在铁窗内熬过了漫长的四年牢狱生活。2004年12月30日刑满释放后,他仍是重点防范对象,常有里弄干部来访,了解他的行踪。对此他处之泰然,坚持炼功不放弃。
2005年11月8日,上海市闽行公安分局再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将他拘捕,至今仍关押在上海市闽行公安分局看守所,不让家属探望,不告诉详细情况。他80岁的老父老母焦急万分,不知他在拘留所又受到了怎样的虐待,整日胆战心惊、度日如年,怕再次接到民警的电话传来噩耗。唯一的儿子遭到监禁,唯一的女儿女婿及儿媳又远在国外,日常生活无人照料,顿时困难重重。很多好心人教他们赶快花钱找关系走后门,这是中国最流行的行事方法,但是此招却未能奏效,因为法轮功是“高压线”,谁也触不得。现在他们唯有寄希望于奇迹能出现,让他们善良得儿子早日脱离险境,过上正常人得生活。
张勤在海外的亲属也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民警打人不是犯法而是执法?为什么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法轮功修炼者“破坏了法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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