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信仰自由
2002年1月17日
罗马
从1999年开始,中国开始了对精神运动的严酷镇压,先是对法轮功和维穆斯林人的镇压,现在开始对基督教人士镇压。
2001年12月基督教“南方教派”创始人GONG SHENGLIANG和他的侄女在湖北被判死刑。
近几天,香港商人LI GUANGQIANG也有被判死刑的危险。他从去年5月被捕,罪名是进口约30000册圣经帮助基督教运动“URLATORI“,他被指控“利用邪教危害法律”。
到今天为止,有十多万法轮功修炼者被捕和被酷刑折磨,两万多修炼者不经审判被送入劳教所,一千多人被关入精神病院,343人被折磨致死。
对新疆的穆斯林人的镇压也很严酷,他们被指控为恐怖分子。
为了法轮功修炼者,穆斯林人,基督教人士和其他精神运动的成员们,我们要求江泽民主席遵守关于宗教自由和良知的国际准则,保证在中国享有宗教信仰和精神信仰的自由。
我们邀请你们打印和通过传真这份呼吁信给中国大使馆,注请中国大使成文栋先生收。传真号:06-85352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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