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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2001年12月13日的来信。
正如上届政府曾多次表示过的,中国的人权状况的确有值得关注的理由。因此,(丹麦)政府在与中国政府的代表会谈时一直不断地提出人权问题,敦促中国政府高度尊重人权。同样,有关法轮功学员的人权问题也包括在讨论中。
在欧洲同盟与中国政府的政治对话中,人权状况问题同样也被提上议事日程。在对话中,欧洲同盟从不隐瞒自己的批判性的观点,并且不断地呼吁(中国政府)在人权方面做出切实的改善。言论自由,对每一个个人的全面尊重,保护刑拘者的权利,包括不受酷刑的权利,都是对话中的中心议题。丹麦政府以及其他欧盟国家的政府有意愿继续加强这种批判性的对话。
此致。
PER STIG MOELLER(签字)
2002年1月17日
2002年1月23日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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