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川汇区法院在破坏法律实施

—— 川汇区法院非法审理顾学敏情况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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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明慧网》2006年2月25日以“河南省周口市沙南公安分局对大法弟子顾学敏的陷害”为题报道顾学敏遭受迫害的简单情况,现作一些补充。

2006年2月21日上午10点多钟,大法弟子顾学敏(原周口市政法委退休干部,年近70岁)被非法带進川汇区法庭,起诉的罪名是“破坏法律实施”和“携带秘密文件”,被律师当庭驳回,辩护无罪。她的家人和70多岁的姐姐到庭。审判长在宣读了她丈夫、姐姐和其他人的证言及法律程序后,让顾学敏的家人出去。大约十多分钟,顾学敏被带出法庭。

第二天,即2006年2月22日,顾学敏的姐姐说,法庭上宣读的证言和她当时说的完全不一样,内容被篡改了。此外他们还把2002年大法弟子A遭绑架期间,政保人员自己编造陷害A的口供拿上法庭作为迫害大法弟子顾学敏的证言(证据)。周口市川汇区执法机关的有关人员迫害起大法弟子来可谓不择手段了,更谈不上什么讲法律。在此之前审理过几宗法轮功案件,他们都无视法律的尊严,造伪证以达到迫害善良的目地,执法犯法。

顾学敏是在被病魔折磨得生不如死的情况下走上修炼之路的。通过学法修心做好人,花了上万元人民币都没治好的病奇迹般不药而愈,使她绝处逢生,给她的家庭带来了希望。她从此以后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也想把这美好的功法传给更多善良人,为他们带来健康。为此她却遭到中共的绑架迫害。

奉劝周口所有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员:佛法是慈悲的,但是威严同在!你们生在大法洪传救度世人的时代,千万不要贪恋眼前小利而失去得度的机缘!你们也有父母双亲、妻子(丈夫)儿女,是跟着中共恶党被历史淘汰,还是顺天意退出恶党保平安?你们的一念决定着你们的未来!大法弟子希望你们停止迫害,如果不听善劝,一味作恶,那“善恶必报”的天理是会严惩你们的!周口交通局那些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不是遭报了吗?那不是在警告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作恶者吗?希望你们能在良心的天秤上衡量自己,不要等恶报落到头上再后悔。

相关人员和电话号码:区号0394
毛金榜,院长,13839417089(手机),8306571(办),5451595(宅);
陈磊,副院长,13903940215(手机),8306573(办),8306676(宅);
王建国,副院长,13838688188(手机),8306899(办),8393888(宅);
翟海松,副院长,13603872626(手机),8306689(办),8230088(宅);
王俊杰,副院长,13838613939(手机),8306557(办),8591666(宅);
王瑾,纪检组长,13838608895(手机),8306572(办),8229176(宅);
杜剑峰,办公室主任,13839456599(手机),8306899(办),8391699(宅);
王国明,办公室副主任,13939408646(手机),8306533(办),8306899(宅);
王桂荣,刑事庭庭长,13938081276(手机),8306548(办),8388585(宅);
赵平安,刑事庭副庭长,13193646965(手机),8306548(办),8581718(宅);
黄华,刑事庭副庭长,13838672685(手机),8306548(办),8586048(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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