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石化分公司职工李晓荣被害死,妻子仍被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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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李晓荣,男,四十一岁,生前系大庆石化分公司职工,1995年修炼法轮大法。

2000年3月8日,大庆石化分公司强迫部分大法弟子参加洗脑班,要求每个法轮功学员由所在单位出二名职工陪同,吃住在洗脑班上,办班18天,食宿费共400元。有10名大法学员被绑架到此班,李晓荣也被抓到该班。该班结束后,李晓荣受到行政降级处分,并被开除党籍。班正常上,可每月只给350元生活费(原工资、奖金至少1500元以上)。

2000年9月3日,不经职工技效考核评定,李晓荣又被送到公司开设的职工离岗培训班脱产学习二个月(职工离岗培训班是为那些在领导和职工民主评定中在各个方面表现不好的、评定总分倒数的职工开设的),工资仍然拿350元。学习班于2000年12月1日结束。

2000年12月1日夜晚李晓荣同几名大法弟子启程进京证实大法,几经辗转,于12月4日成功到达天安门广场,并打出大法横幅,喊出“法轮大法好”后被抓,带回当地,被非法关押一百多天。李晓荣被抓之前,体重大约一百五十斤左右,身强体健,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不配合邪恶,多次绝食抗议邪恶的迫害。

2001年3月21日李晓荣被释放,释放时体重降到六十斤左右。人被迫害成这样了,邪恶势力仍不罢休,试图用威胁的方式使其放弃修炼,李晓荣明确地告诉他们:“炼!”李晓荣回到家生活已经不能自理,其爱人(许淑芬,大法弟子,后面叙述)也不在家,家里还有一个上初一的儿子,靠七十二岁的老母照料。由于不能进行正常的学法炼功,从此李晓荣的身体一直没有恢复起来,表现为吃不下饭、呼吸困难,有时还神志不清,身上也长了疥。即使这样片警仍然没忘记骚扰迫害,经常打电话讯问,并告知要经常汇报。李晓荣在身体遭受巨大痛苦的同时,精神上也承受着很大的压力。

就这样,2001年12月14日,李晓荣在邪恶的迫害下,在医院离开了人世。

许淑芬,李晓荣的妻子,大庆石化总厂一小教师。2000年6月20日早在龙凤街心公园参加集体炼功被龙凤公安分局非法关押,8月4日释放,释放时索要一万元保证金,至今未退。许淑芬回单位后,每天照常上班,但不让带班,每天干零杂活或给缺课的老师代课,每月只给350元。

2000年12月15日,许淑芬也启程进京上访,被抓后带回当地看守所关押,非法判劳教一年,2001年1月18日被送至哈尔滨戒毒所。

许淑芬被绑架进哈尔滨戒毒所后曾受邪恶蒙蔽,当看到《建议》经文后,她重新清醒,回到修炼中。于是哈尔滨戒毒所便揭下伪善的面纱,完全限制了许淑芬与家人及亲属的联系(包括电话联系、亲属探视等),甚至在2001年夏季,许淑芬年迈的父亲去世,多名亲属到哈尔滨戒毒所探视,都没让和亲人见面。中央电视台播放的对被非法劳教的大法学员的所谓“温情”哪里去了?此次李晓荣去世,在家人的强烈要求下,由有关单位出面,哈尔滨戒毒所驱车由两名管教人员押着许淑芬于12月15日中午来到李晓荣就诊医院的太平间,同时带来一台摄像机(大庆石化总厂公安处也带了一台摄像机)为这个过程录像,要求许淑芬放弃修炼,并说如果同意,可当场释放,被许淑芬坚定地拒绝。于是当天下午许淑芬就被带回哈尔滨戒毒所。由于家里只剩一个未成年的儿子,而且对许淑芬的非法劳教已经到期,超期非法关押,亲人要求放人,被拒绝。此次许淑芬被押回来,短短的时间之内一直在邪恶的监控之下,但见到她的人以及曾在哈尔滨戒毒所关押过的人都知道她受到了严重的迫害。

现在许淑芬仍然在哈尔滨戒毒所被非法关押,七十多岁的婆婆领着孙子到办案单位(辖区派出所)要人,他们承诺,可没有结果。婆婆亲自或委托大法弟子又问到许淑芬所在单位、大庆石化总厂公安处、龙凤区政府以及哈尔滨戒毒所等地,各涉及的单位或部门互相推诿,有的甚至说许淑芬表现不好,不能释放。试问:他们所认为的好是什么样呢?说“不炼”就可以立即释放;坚持修炼就非法劳教、超期关押,这差距也太大了吧!哪一条法律有这样的规定?照他们的说法,许淑芬没有归期了?那许淑芬家里未成年的孩子怎么办?年迈的婆婆怎么办?他们已经失去了基本生活来源,他们的生活怎么办?中国的人权和道义哪去了?

目前哈尔滨戒毒所已同意释放被超期非法关押的许淑芬,但许淑芬的工作单位大庆石化总公司的“6.10”办公室不同意。失去了爸爸的孩子依然不能和妈妈在一起。谁没有孩子?谁没有父母?他们夫妻只因做好人,说真话就被迫害成这样,希望有善念的人关心这件事,希望世界人权组织关心这件事,帮助许淑芬尽快获得自由!


转载自明慧网 2002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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